预备立宪•君主立宪----
大清开启立宪制度
清朝末年,各种矛盾骤起,社会动荡不安,清廷采取通过预备立宪应对社会压力的策略,缓解社会矛盾,以便更好地控制局势,维护其统治。1906年9月1日清政府颁发《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定官制谕》。该制御又名《宣示预备立宪谕》,标志着大清立宪改革运动的开始。
现通过皇粮国税博物馆馆藏清末最新高等小学国文教科书第一册第一课,课文题目是“预备立宪”一文。解读预备立宪对于清末的政治和社会的深远影响。课文内容为:恭录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上御。朕钦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皇太后懿旨,我朝自开国以来,列圣相承,谟烈昭垂,无不因时损益,著为宪典。现在各国交通,政治法度,皆有彼此相因之势,而我国政令积久相仍,日处阽险,忧患迫切,非广求智识,更订法制,上无以承祖宗缔造之心,下无以慰臣庶治平之望,是以前派大臣分赴各国考察政治。
现载泽等回国陈奏,皆以国势不振,实由于上下相暌,内外隔阂,官不知所以保民,民不知所以卫国。而各国之所以富强者,实由于实行宪法,取决公论,君民一体,呼吸相通,博采众长,明定权限,以及筹备财用,经画政务,无不公之于黎庶。又兼各国相师,变通尽利,政通民和有由来矣。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但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涂师空文,何以封国民而昭大信。故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
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务,整饬武备,普设巡敬,使绅民明悉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
著内外臣工,切实振兴,力求成效,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著各省将军、督抚晓谕士庶人等发愤为学,各明忠君爱国之义,合群进化之理,勿以私见害公益,勿以小忿败大谋,尊崇秩序,保守平和,以豫储立宪国民之资格,有厚望焉。将此通谕知之。钦此。
该课文以标准清代公文上御格式撰写。清代皇帝颁发命令的文书种类很多,有制、诏、诰、敕等类,其形制、质地、颜色与使用的范围各有不同。上谕是其中的一种,也称谕旨,俗称圣旨,是清帝用来发布日常政令的文书。上御的形式和内容严格遵循“文以明道”的要求,馆阁体写就,语言规整,词风明晰,严肃权威。课文配有彩色传统,画图以写实技法勾画出庆祝立宪成功的场面。“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定官制谕”是在清廷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后,经过慈禧对立宪政体的"考察"和廷臣会议,决定实行立宪政体,并决定从官制改革着手。
预备立宪是清廷在辛亥革命前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改革,核心是官制改革,设立议会以代表民意,参与国家决策。实行地方自治,增强地方的自主性和责任感。这些措施的推行,缓解社会矛盾,巩固清朝的统治。然而,预备立宪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清政府的统治危机,最终未能阻止辛亥革命的成功,清朝的灭亡已成为历史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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