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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要从土地污染治理抓起

(2013-02-07 23:44:20)
标签:

土地污染

粮食重金属污染

粮食安全

从土地源头抓起

食品卫生质量

财经

分类: 晓明析财经

近日,国家环保部一份文件引发了国内公众对土壤污染的强烈关注。这份文件指出:我国有3.6万公顷耕地土壤重金属超标,由此每年造成的“粮食污染高达1200万吨,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土壤污染的背后,是粮食安全问题。对于人多地少,并一直难以粮食自足的中国而言,日益严重的土壤污染已经实质损害18亿亩耕地红线,据说由此减产200个亿,或许会给我国带来新的粮食危机。


  《人民日报》曾在2013年1月4日头版头条披露,武汉赫山无奈“解毒”代价高昂,今天的生产场地不能再成为明天的污染场地,闹市地块荒废8年,原因是原先的“地主”是武汉农药厂的所在地,污染严重。从城市到农村,土地重金属污染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粮食安全,治理土地污染带来的粮食重金属超标刻不容缓。

 

联想已经发生的土地污染的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据媒体报道,2002年,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曾对全国市场稻米进行安全性抽检。结果显示,其中铅超标率为28.4%,镉超标率则为10.3%。前些年曾发生运往南方一个大城市的粮食被重金属污染的事件,究其原因种粮地块被重金属污染了,可谓“中毒”了。土地被“毒倒”,后果不堪设想,城市土地将失去经济和社会价值,造成巨额的损失。农村粮田被污染将对食品安全带来不可逆转的危害。

 

从三聚氰胺到地沟油、毒大米一直到镉大米,还有苏丹红鸭蛋和带增白剂的面粉等等不胜枚举,一方面暴露出不法分子利欲熏心,道德缺失,伤天害理,另一方面也显示源头污染是食品安全的大敌。应按照国务院要求,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也就是说食品质量安全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粮食安全要从田间地头和土地抓起。

 

治理食品源头污染,地方各级政府牵头,明确划分层级监管责任制。在田间地头,农业部门就要对食品质量切实负起责任,实行标准化生产,严格控制农药施用范围和剂量,控制药物残留,关停并转小造纸、小电镀、小化工等几小污染企业,严禁重金属污染,确保农产品绿色无公害。严格和细化奶畜养殖、生鲜乳、猪、牛、羊等活体收购以及乳制品等的生产、销售、出口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在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收购、储存、运销过程中,粮食部门要负全责,确保原粮无污染,质量安全。农产品涉及哪个部门,那个部门就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在粮食等农产品加工、成品销售环节,质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卫生等部门就要明确各自监管责任,一抓到底,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卫生。

 

从体制、机制上确保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确保职能部门有效实施层级过程监管,形成上下联结,纵横贯通的,以各地政府为主,各职能执法部门分级分段负责,共同担当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体系。事前预防,监管到位,事后问责清楚、追溯有力,重典治乱,严惩不贷。

 

1.5亿亩耕地重金属超标……这个数字相当惊人可怕,除去这1.5亿亩,18亿亩耕地红线恐怕已经不保。这已经不是土壤的问题,而是国家粮食安全问题。所以,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已经迫在眉睫,粮食安全已经不是单纯的不够吃了,而是数量质量安全并重,从土地污染治理入手,方可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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