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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晓明析财经 |
尽管粮食生产有望实现“九连增”,有的省份抑或实现“十连增”,粮食生产流通深层次问题存续时间较长,始终没有有效解决,虽然大家一起呼吁,收效寥寥。
一是农业比较效益太低,农民种粮积极性大大受挫;二是产销结构发生质的改变,主产区大多变成主销区,调出变成调入;三是除小麦外,大米、玉米都需要进口补充;四是粮食市场及价格无序,忽高忽低,甚至背离价值。五是制约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因素愈来愈多,耕地、气候、成本、补贴、政策等等。
目前看粮食比较效益低,农民不愿意种粮是突出问题,甚至是后患。拿今年小麦市场价格来说,市场价1.03——1.05,这是国有粮食企业的收购价,其实三道环节才形成这个价格,即种粮农民——小商贩——较大经纪人——粮库或面粉厂,农民初始售价仅在0.95——1.00元之间,难怪农民兄弟一个劲咋呼要求启动托市收购呢。
据国家统计部门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比上年增长14.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9%,但仍与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相差3倍多。农产品和粮食增收,农民收益不高,种粮农民增收乏力,有资料显示,尽管国家一再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近两年的小麦、玉米、稻谷平均最低收购价仅是14年前价格水平的90%,1997年国内小麦、稻谷的价格就已经达到了2000元/吨的水平。而十几年以来,生产资料价格、物价水平、人工工资均出现大幅度增长,唯独粮价“温文尔雅”,某些年份或时期还下行。
一直以来,农民卖粮的价格和市场价格中间有个差,这是中间商的利润,有人说是中间商盘剥,这也不全对,2004年粮食“三放开”以后,多种市场主体蜂拥而入,粮食收购市场热闹非凡,原先国有粮食购销网络打破,阵地萎缩,个体粮食商贩和经纪人直接到田间地头不等农民晾晒整理,就以较低价格收走小麦、玉米,这就是农民得到的终极价格,比市场价低5——8分钱,再加上中储粮等几家央企也在搞市场收购,外资粮食企业,以益海为代表,也在大量收储,近年来粮食价格不能准确反映价值,价格的反季节不规则性和小麦、玉米价格的倒挂,整个粮食市场和价格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左右下,在通胀滞涨预期加大的背景下,显得扑朔迷离,不可琢磨,农民从中不是主要获利者。
据报载,农民出售农产品价格,仅为最终销售价格的30%左右。也就是说中间环节拿走了农民收入的七成。笔者认为这又在一定层面上反映出增产不增收的问题确实存在。这里主要是生产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低,流通环节中梗阻太多,二次增值结算根本不能惠及农民,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游离中间,收购主体间接收购,不是正对农民。
笔者思量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客观看待粮食价格上涨和下行,整合市场收购资源,依法规范流通秩序,减少中间环节,合理引导价格,真正让价格回归价值,让种粮农民真受益,多收益,受大益。
一是要把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纳入托市收购的主体,直接收购农民手中的粮食,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市场主渠道作用,让种粮农民收益。一改过去搞委托收购和延伸收购,解决托市收购不成网络的问题。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增加了中粮和华粮为托市收购企业,要求地方粮食部门在县一级设立委托收储库点,在产粮区每个乡镇设立延伸库点,这是质的变化,先前仅仅依靠中储粮一家收购的局面被打破,代之而来的是4个方面一起托市,这样就很好的整合收购资源,避免中储粮重复建仓买库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但美中不足的是仍然没有把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纳入托市收购的主体,成为统贷统还的收购主体,仅作为委托收储库点和延伸库点,虽然网点布局增加,但仍然是委托和延伸收购,2011.2012年托市收购主体又恢复了原样,各方积极性都不高。
这样一来不利于对中储粮系统的监督管理,不利于挖掘地方国有粮食收购资源,利用好现有仓储和人员优势,难免中储粮搞重复建设,买地或租地建仓,而原乡镇粮管所的仓房、设备和保管人员闲置,应整合现有地方粮食购销企业和中储粮的收购网点,成功搭建起纵横交织的托市收购网络,杜绝内耗,避免无序争购粮源、放大市场和粮价扭曲的信号的现象,方便农民就近卖粮,畅通流通渠道,共同应对外资粮食企业的侵入,增加种粮农民收益。
二是要形成托市的价格形成机制。自2004年运行以来,最低收购价对托起市场,保护农民利益,起到了决定性保护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粮价市场形成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并且受计划经济政府定价的惯性思维影响,目前最低收购价在执行过程中,就有意无意中形成了市场参考价的作用,很多用粮企业和收购企业就是在用最低收购价收购贸易粮,这无形中就形成当前市场粮价由最低收购价来左右的实际情况,最低收购价成为风向标和粮食价格“领头羊”,这符合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的初衷。
鉴于当前市场粮价形成的复杂性,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的双重性,以及国际国内市场的两个作用,国家在制定最低收购价时,要慎之又慎,综合考量,通盘测算,力求科学合理,既不能期望“一口气吃个胖子”,把最低收购价提高幅度过大,也不能单纯考量城镇低收入人群,幅度太小,甚至不能弥补生产成本,应该温和提高,循序渐进,要探索最低收购价形成机制,把农业生产成本、历年粮食市场及收购价格、近年来的最低收购价、国际市场粮价等诸多因素,作为形成价格参照依据,小幅度、周期性提升粮价。
在竞价销售中要坚持顺价销售的原则,如果随意下调最低收购粮食竞价起拍价,就意味着国家将打破托市收购粮食顺价销售的原则,也是粮食托市收储政策遭遇的重大挫折,不能再以牺牲国家利益保全粮食下游企业,那将违背托市收购的初衷。这方面教训十分惨重,1997年的“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本意是全面掌控粮源,敞开收购,应收尽收,控制粮价,然后是顺价销售出去,结果是收也没全收进来,粮价也未掌控,购销价格倒挂,造成新的政策性亏损,形成了新的财政包袱。其根本原因是当时的保护价确立的不合理,对粮食部门的收购能量估计过高,宏观调控的力度和时机掌握得不好。
国家出台的最低收购价托市收购政策,用意在保护农民利益,在市场充分调配置粮食资源的基础上,适时适当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市场和调控有机结合,市场“无形的手”与国家宏观调控这只“有形的手”攥在一起,兼顾各方利益,相得益彰,确实托起了市场和价格,保护了农民利益。
越是粮食丰收,越要建立健全地方粮油储备规模,确保市地以下粮油储备数量充足,还有建立小包装粮油储备,各级财政要建立储备粮油轮换包保机制,使地方粮油储备承储企业不亏损。在中央储备粮油适时调控市场的基础上,适时适量动用地方储备粮油调控区域市场和价格,一来发挥地方调控的有机补充力量,调节市场。也能保护农民利益。二来推陈出新,减少财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