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贺律师】保证期间是否经过的事实,法院应依职权主动审查
(2024-04-22 08:44:08)分类: 民事、律师执业 |
3.保证期间是否经过的事实,法院应依职权主动审查
——保证期间属除斥期间,即使保证人未提出已过保证期间抗辩,法院亦应依职权主动审查保证期间是否经过的事实。
4、案外人对未办过户存在过错的,其执行异议应驳回
——案外人主张对被执行房产存在以房抵债协议并已支付全款、实际占有,但对未办过户存在过错的,应驳回其异议。
7.网购合同纠纷中,网络交易平台不应作为共同被告
——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中,网络交易平台不参与交易,将其与商品出卖方一起列为共同被告,有违合同相对性原则。
1.民间借贷大额现金交付,应达高度可能性证明标准
——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对大额现金交付事实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举证证明标准应达到“高度可能性”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