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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和北京市卫生工作报告等文件精神,新药进入医疗机构,应进行药物经济学和循证医学评价。为此,2015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在全国率先研究并筛选出药物经济学快速评价方法,对新药进入医疗机构进行快速科学的系统评价,为药物经济学评价从学术研究到实践应用架起了桥梁。
传统的药物经济学和循证医学评价方法耗时较长,很难为医疗机构遴选新药提供快速决策的证据支持。临床药物经济学快速评价方法,通过借鉴国内外经验,兼顾对新药技术性、有效性、安全性、经济性和社会适应性进行系统评价的完整性,侧重于优选路径提高效率,把耗时1到2年时间需多人共同研究完成的系统评估,精简为1至2个月单人即可独立进行的必要评价,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委员会进行新药遴选提供必要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