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篇
博客已经有六七年“历史”了,我一直没有写。总觉得没什么好写的,也没更多时间。再就是写了也没用,人微言轻。习惯于“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且早已萌退而提前“淡出”。
以前,我在媒体正报上发表批评性报道不少,得到重视和解决的不多。举一个最典型例子:海南一起建筑工程欠款案,涉及到国企生存和职工的生活,1997年接到投诉,至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我通过调查采访,从1998年至2007年先后在报刊上作了四篇连续报道,最终也没能依法解决问题,中国的舆论监督窥斑知豹。
新闻呼吁的是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道理很简单,执行则体现法律严肃与公正,反之就是法律白条。然而,连最高审判机关的判决书,盖有国务院一样大的印章,却如同一纸空文,扯破了嗓子喊依法治国还有谁还会相信?更令人悲哀的是,四处奔波、投诉上访的经理伍少雄,因八年近亿元债权分文得不到执行,导致企业破产,身体强壮的他忧郁成疾,刚50岁出头便含冤而终。
伍少雄去世前对亲友说:“我这辈子当过知青、广东粤剧团职员、海南建筑公司经理,从没做过坏事,奉公守法,也没得罪过任何人,我烟酒不沾,洁身自好,怎么老天爷对我这样不公平......”伍少雄至死都不明白:一个欠债还钱的“天经”怎么就行不通“地义”?这份最高判决难道还须他的儿孙辈继承讨还公正?

2007年1月16日《法制日报》
所以我想通了,写点博客,不过是在网上就自己的兴趣,把所知所感写出来,与网友交流而已,这应该没有什么,只要有时间、有精力就写吧。
但是写博客也要有分寸。我认为形式上如时事、新闻、评述必须有内容的真实,文责自负。而随笔、偶感、杂谈之类,也无须“过犹不及”。写社会问题、历史及其人物、学术研讨、国内外“焦点”等,不但要言之有物、有理有据,还要全面、要辩证、要联系地考虑,去伪存真,避免鱼目混珠,误导读者和网友。
如今大家很忙,谁的时间都有限,写东西还是尽量短,尤其是空洞的长篇大论没人愿意看。而自己在电脑前伸脖子弯腰地忙乎,久而久之电子辐射不说,颈椎、腰脊劳损也是够炝的。写了几篇小文,有少许的点击和回应,已觉不错,没准儿比以前在报纸上发表文章看的人还多。
既开了博客,就要坚持下去,写一些结合历史与现实、有一定思想深度和知识性的文章,避免鸡毛蒜皮,平庸琐事,更不能“凑数”。说着说着就要求过高了,你可以当成与自己对话,写感时、写景观、写回忆,也是一种志趣和享受。
古来的名家学者、文豪、诗人,谁能先知有多少读者,令人高山仰止?老子写《道德经》,不会知道他的论述会成为两千多年的哲理警句;司马迁孤愤直书,并非只为《史记》传于后世;李白想不到他的《蜀道难》将流芳千古;屈原的《天问》,是在审视世间万象,也是在问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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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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