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出现了一段视频,内容是一个女孩在东单大街被一辆公共汽车刮倒,周围的市民为她呼叫急救车,40分钟还没有到位,大家开始焦急、不耐烦,进而导致了对急救体系和医疗服务的指责。因为伤员在离协和医院很近的大街上,所以有人认为协和医院“见死不救”。
今天就这个事件接受了北京电视台“7日”栏目的采访。面对众多网民的指责我没有什么好解释的,因为我们毕竟没有“见”,所以谈不上“不救
”。然而,毕竟我和我的同事们都是医疗体系中的一员,也是急诊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一员,我也的确为我们的体系而感到悲哀。
谈到体系,除了急诊医疗服务体系,其实我们很多“公共体系”都不完善。其中,在这里我更想说的是中国的“公共系统”的不完善。所谓公共系统是在没有人能够界定事件应当有谁来处理,或者是即使明确有人可以负责,但责任人不能及时到位时公众的反应组成的系统。就像这样一个简单的车祸,引来那么多的指责,正是这个体系不完善的结果。
在急救车(责任人)到达之前,在场的好心的市民到底应当怎么做?他们实际在做什么,以及他们能做什么?的确,有市民拨打了120电话,有市民来到协和医院求助,最后,有市民来医院借了平车把病人送到医院。
现场急救既是观念问题,也是技术问题。所谓观念是:市民应当成为急救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一员。在发达国家,都会有5~10%的市民接受过基本急救技术的培训。他们被称为“First
Responder”,我们翻译成“第一反应者,或第一急救员”。因为任何意外第一个到达现场的永远不是医护人员。可能是市民,可能是消防队员,也可能是警察。有时单纯等待医疗救护人员到场,会使伤病人员失去被救治的机会。所以说,急诊医疗服务体系(EMSS)是有三部分组成:经过培训的市民(包括警察、消防队员——当天警察就在现场)、院前急救和医院内急诊科。三个方面各司其职,组成一个快速反应体系。
所谓技术问题是在现场处理上是有技术要求的,首先是对伤员病情的判断,然后是现场急救四大技术:止血、包扎、固定和转运。
在这个现场哪怕有一个人有上述的观念和技术,事件的处理可能会变得更加从容,不至于让一个伤势很轻的姑娘在马路上躺40分钟。这件事情与其说是大家同情女孩,还不如说是在指责系统。
再次,我认为,我们国家在经济上虽然已经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在人文关怀上却在大幅度的后退。试想一下,大家不出手援助的原因,可能还不止是不会救,或者不知道怎么救。女孩相信现场的人对他的救援吗?救援的市民有没有怕“被讹上”的疑虑?
虽然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但是,它给我们留下了很多思考。但愿下一个意外现场出现的不只是指责,而是实质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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