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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咨询的三种模式

(2012-02-03 22:49:55)
标签:

婚姻咨询

幸福

模式

杂谈

        婚姻咨询与婚姻幸福的三种模式

 

    一、了解与喜爱模式。戈特曼博士强调,伴侣之间应当全面细致的了解,包括成长经历、个人喜好、理想、亲属关系等等,还要学会彼此喜爱。在《幸福婚姻的七项原则》中详细介绍了这种模式。戈特曼注意到了男女的不同,但只把这种不同作为一个次要方面。

    二、男女大不同模式。格雷博士强调,男人女人有很多不同,如同来自金星和火星,了解这些不同,会增进婚姻幸福。很多中国人信从这种模式。这种模式有深层次的问题,实际上是认可了性别角色刻板划分,与中国传统的男女有别文化暗合。

    三、需求均衡模式。我是强调这种模式的。这种模式把婚姻的本质和内涵看成一些利益和需求:性爱、情爱、子女、财务、家务。和谐的婚姻不过是多元多层需求和利益的大体均衡。由于多种原因,每个人都无法做到全面正确认识和满足自己以及对方的需求和利益。婚姻中,每个人都在不定期长时段地计算和评估着婚姻中的收益与付出,需求和利益满足不均衡,婚姻就会出现各种问题。构建和谐婚姻,走出婚姻危机,都离不开婚姻需求的认知与满足。

    了解和喜爱模式与需求均衡模式的共同点在于,从共性的角度认识婚姻。哈里博士写了一本书《他需她要》(His Needs, Her Needs),从需求角度解释婚姻,不过又强调男女的需求有一定的不同和侧重。

    婚姻家庭咨询师教材三级夫妻关系评估单元中,介绍了四种婚姻理论,包括了戈特曼的了解与喜爱模式。其中的罗斯巴特的投资模式理论、列文格的吸引力与回报理论,与需求均衡模式是内在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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