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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名家(三):法家

(2023-01-28 08:48:28)
分类: 文化视角
       法家是先秦战国时各学派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在法律界及法理学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而闻名,并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制定各项政策提供了相当有效的理论依据,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法家思想同中国封建土地关系的产生与发展相联系,是地主阶级取代奴隶主贵族统治的理论表现。在奴隶社会中,“礼”是奴隶主贵族统治的政治体系和道德规范。春秋以来,周礼逐步失去了原有的威力,旧有的典章制度随之衰落。为适应封建土地关系发展的需要,奴隶主贵族中出现了一批改革家,他们颁布法令与刑书,改革田赋制度,促进封建化过程,成为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思想先驱。在哲学上,他们表述了一些唯物主义的观点,承认自然界有其客观的规律,反对天人感应的迷信观念。
       战国初期,封建制在各诸侯国相继建立,应经济、政治、思想领域全面变革的需要,产生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家学派。这一学派的思想家在理论上各有特色,在方策上亦各有别,但都主张以“法”治国。
       和道家、儒家不同,很难说谁是法家这一学派的创始人,法家是随社会变化逐步产生的,而且认识、发展也不平衡。如:齐国法家,汲取了黄老之学,主张法礼并重,先德后刑,因道生法,形成了一套较为温和的法治理论;而秦晋两国的法家则主张严刑峻罚,反对礼义说教,专重于法、术、势,奖励耕战,富国强兵,力并天下。他们是法家中激烈而彻底的一派,政绩显著。历史上通常把秦晋法家视为先秦法家学派的主要代表。
       法家的确在历史上帮助地主阶级建立起第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秦国,这在社会发展中是一个进步!春秋战国地图
       法家的思想和儒家的思想是针锋相对的,儒家提倡“仁政”,而法家施行“暴政” 。在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期,儒家“克己复礼”,维护旧的社会秩序;而法家大刀阔斧,建立新的社会体制。2000多年后,在中国大地上又掀起一场“儒法斗争”,那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大辩论,把孔子——当时称孔老二和秦始皇两个不同时代的人拉到一起,批判孔老二、颂扬秦始皇,至今记忆犹新。
       李悝(公元前455年-公元前395年),嬴姓,李氏,名悝,河南濮阳人。战国初期魏国著名政治家、法学家,曾主持变法,是法家最重要的奠基人之一。李悝在魏国主持变法是被魏文侯任命为相的时期。在此之前,他曾做过魏国的上地郡守。上地郡为魏文侯设置,辖地为今陕西洛河以东、黄梁河以北,东北到子长、延安一带。上地郡西与秦为邻,是魏国的边防要地,常与秦国发生军事冲突。为使上地郡军民提高射箭技术,他下令以射箭来决断诉讼案的曲直,“中之者胜,不中者负”。令下后,人们都争相练习射技,日夜不停。后与秦国人作战,由于魏军射技精良,因而大败秦军。射技高低与是非的曲直是不能等同的,李悝用以决曲直的诉案,可能是一些久拖不决或无关紧要的一般讼案。在战国时与秦接境的地区,军事是压倒一切的任务,李悝用此法来鼓励人们练习军事技术,并取得很好的效果,不能不是一个创造。大概因他在上地郡的政绩不错,魏文侯才任用他为相,支持他的改革。李悝在魏文侯时,任相10 年,主持变法,是战国法家的始祖

中国古代名家(三):法家
李悝画像

中国古代名家(三):法家
李悝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姬姓,卫氏,又称卫鞅、公孙鞅,卫国(今河南安阳市内黄梁庄镇)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生产和战斗,登记户口制,实行连坐之法”。变法日久,秦民大悦,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孝公死后,受到秦贵族诬害以及秦惠文王的猜忌,车裂而死。商鞅在秦执政约二十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并使秦国长期凌驾于六国之上,为后来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中国古代名家(三):法家
商鞅画像

中国古代名家(三):法家
商鞅

       韩非子(约公元前281年—公元前233年),韩国公子,战国末期韩国(今河南省新郑)人。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韩非子口吃,虽然不善言谈,但是善于著述。韩非与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韩非子博学多能,才学超人,思维敏捷,李斯自以为不如。韩非子写起文章来气势逼人,堪称当时的大手笔。凡是读过他的文章的人,几乎没有不佩服他的才学的。韩非子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秦国出兵逼迫韩非子来秦,韩非子在秦王问计时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后被人进谗加以陷害,被迫服毒自杀。

中国古代名家(三):法家
韩非子画像

中国古代名家(三):法家
韩非子

中国古代名家(三):法家
《韩非子》

       李斯(约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李氏,名斯,字通古,战国末年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如果说韩非子是秦国统一的理论集成者,那么李斯就是帮助秦国统一的实践者。李斯,早年为郡小吏,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入秦。初被吕不韦任以为郎,后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被任为长史。秦王采纳其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离间各国君臣,又任其为客卿。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下令驱逐六国客卿。李斯上客书阻止,为秦王政所采纳,不久官为廷尉。在秦王政统一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秦统一天下后,与王绾、冯劫议定尊秦王政为皇帝,并制定有关的礼仪制度。被任为丞相。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以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又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诗》、《书》、百家语,禁止私学,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还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迫令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于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被腰斩于咸阳闹市,并夷三族。

中国古代名家(三):法家
李斯画像

中国古代名家(三):法家
李斯

       中国古代法家代表人物,积极参加社会变革,严刑酷法,触动了没落贵族阶级的利益,也伤害了许多普通百姓。他们许多人的结局很悲惨,车裂商鞅,腰斩李斯,腥风血雨伴随着法家的成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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