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产品标准与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关系
(2023-12-16 07: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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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永和产品标准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
分类: 学术论文 |
产品标准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都是指导检测技术机构对产品进行质量判定的依据。作为承担监督抽查样品检测工作的检测技术机构,如何更好地执行产品标准与《实施细则》是做好监督抽查工作的关键。然而,《实施细则》是根据产品标准、结合监督的目的与要求而制定的监督抽查工作程序,它与产品标准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不能等同对待。即便检测技术机构的检测样品数据准确无误,也可能造成监管部门对监督总体作出错误判定,这需要引起各级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避免出现不良结果。
产品标准的构成与作用
产品标准是规定产品需要满足的要求以保证其适用性的技术文件,它是生产企业不可缺少的作业指导书。一般由术语和定义、符号和代号及缩略语、分类和标记及编码、技术要求、取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及随行文件、包装和运输及贮存、规范性附录等内容组成,其中技术要求是产品合格的最低要求,也是判定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取样是规定获取样品的条件和方法,以及样品保存的途径与手段,很多产品标准在检测规则中规定了获取样品的行为规范。试验方法是获取产品技术要求值的方法方式规范,也是各部门在对产品技术要求值进行相互比较而统一的获取方法,避免因试验方法不同造成获取产品技术要求值不一样的问题。检测规则还规定了如何判定样品或批产品合格与否的规则、程序或方法等规范与要求。总之,产品标准是生产企业判定与控制产品质量与水平的方法与依据。
《实施细则》的目的与要求
《实施细则》是为监督抽查行为而量身定做的技术文件,是判定监督总体合格与否的依据。虽然它是根据产品标准制定而成,但它结合了监督抽查的特点要求,即《实施细则》与产品标准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处。根据国家监督抽样标准的规定,监督抽查判定监督总体不合格要有非常大的把握,其置信概率应在95%以上,即错判风险概率很小,来确保监督抽查判定的正确性。但是它不能判定监督总体合格,因为其漏判风险概率很大。监督抽查判定监督总体不合格的理论依据是概率论的小概率事件原理,即监督抽查发现样本不合格可以肯定监督总体的不合格品率(即质量水平)超过其设定的不合格品率,而样本合格只是未发现该监督总体是不合格总体。其作用是营造一种监督气氛,监督与促进生产企业认真地把好产品质量关。
附表运动头盔产品标准与运动头盔《实施细则》(2023年版)的区别
比较对象 |
产品标准GB 24429-2009 |
运动头盔《实施细则》(2023年版) |
抽样检验数量 |
没有规定 |
1顶 |
检验项目 |
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保护范围、头盔质量、头盔视野、头盔佩戴装置稳定性、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高温)、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低温)、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水浸))等12小项 |
头盔视野、头盔佩戴装置稳定性、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低温)等4小项 |
样品判定 |
既可判合格又可判不合格 |
只能判不合格 |
对产品总体判定 |
没有规定 |
可以判不合格 |
判定原则与规定 |
项目全部合格,判定样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样品不合格。 |
项目全部合格,不判合格;检验项目中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分5种情况进行判定与处置。 |
产品标准与《实施细则》的区别
检测技术机构不仅要保证样品的检测数据准确,而且采用的检测方案还要遵循监管部门的目的。所以,不能只顾产品标准的技术规定而忽视了监管部门的要求,从而改变了监管的目的与要求。以产品标准G B 24429-2009《运动头盔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和《运动头盔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为例,两者之间的区别如附表所示。
一是检测项目的多少。产品标准GB 24429-2009共设置了2大项12小项检测项目,检测12小项全部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可以判定样品合格,否则判定样品不合格,而运动头盔《实施细则》(2023年版)只规定了4小项检测项目,即便4小项全部合格也不能判定样品合格,更不要说监督总体合格。监督抽查的作用是对监督总体开展监督与督促,不证明样品或监督总体的合格。所以,监督抽查选择的检测项目没有要求是全项目监督,只需要对监管部门认为或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项目开展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抽查的作用。
二是判定方法的设定。产品标准G B 24429-2009规定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检测样品为合格,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样品不合格。而运动头盔《实施细则》(2023年版)项目全部合格不能判定合格,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若干种判定不合格方法: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运动头盔《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检测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的,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运动头盔《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检测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运动头盔《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检测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的,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运动头盔《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检测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运动头盔《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检测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的,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刊登在《质量与认证》2023年第12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