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灯塔拾趣-说说那些白色建筑后面的彪悍故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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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lighthousepointlonsdale澳洲河水洋洋 |
分类: 行路匆匆 |
Queenscliff西南几公里的地方座落着另外一个小镇Point
Lonsdale,镇中心Village不远的海边断崖上就是澳大利亚最后一座有人值守的灯塔,这座灯塔跟Queenscliff四座灯光设施一起组成一套复杂的灯光导航系统,指引各种船舶进出菲力浦湾的正确航道。这个灯塔群大概是整个澳大利亚最为复杂的系统了,因为这附近的水域是世界上最为凶险的航路之一。
跟早期的灯塔看护人主要负责照顾灯火不同,今天的Point
Lonsdale灯塔的灯光系统早就不需要人工照料(LG曾经问过灯塔的工作人员,问人家几点开启灯光,人家先是一脸茫然,然后才恍然大悟地说,那灯是24小时开在那里的,只不过白天不容易看出来罢了),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控制进出菲力浦湾的船舶:按照法规所有进出海湾的大型船舶都必须首先和这个信号站联系,获得准许后才可以进入或者驶出。
因为复杂的水文条件,进出海湾的船只都必须沿着一条“Z”形的航路前进,这就是为何这里需要如此复杂的灯光系统的原因,在GPS和无线电导航普及之前,那些船只必须依靠这些灯光确定进港航道拐点的位置。
Point
Lonsdale灯塔现存的结构建于1902年,取代之前的木制的简易灯塔。那个时代澳洲人还没有学会珍惜自己的历史,木灯塔的结局相当悲惨:拆解之后被当成木柴处理了,正所谓“灯塔成灰泪始干”。上个世纪50年代人们在灯塔的基座上增加了两层八角形的建筑结构,用来观察和控制进出海湾的船只。
灯塔本身的历史平淡无奇,灯塔下面的断崖里面倒是有一段相当彪悍的传奇。
这个彪悍的故事还得从英国说起。
1780年,威廉.巴克利出生在英格兰的一个小农场主的家庭,他的外公把他扶养成人并且让他做了一个砖瓦匠学徒。1799年不甘平淡的巴克利参军入伍,因为身材高大(6英尺6英寸),他成为队列标兵。后来他被送到荷兰作战并在战斗中受伤,这次冒险并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任何改善,退伍后还是过着漂泊不定的日子。1802年,他终于吃上了一个官司,因为窝藏赃物(一卷布),被判处14年海外流放。巴克利在法庭上激烈地替自己辩护,说那是一个陌生女人硬把那卷布塞在他手里,他就只好扛着这卷布了。这个理由显然很“二”,不但无法替自己开脱罪责,而且让法官在量刑的时候更加严苛(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在那个时代的英国还算比较流行,有人做过研究,在某些法官那里,同样的罪行,如果认罪,刑期就只有三四个月,不过拒绝认罪,刑期就是10年以上)。
这次判决让巴克利跟澳大利亚联系起来。1803年4月他被送上开往澳洲的“加尔各答”号军舰,负责押送这批囚犯的就是大卫.柯林斯,他最早做过新南威尔士殖民地的司法官,后来又做了塔斯马尼亚殖民地的总督,现在墨尔本市中心的柯林斯街就是用他的名字命名的。不过这次航行的目的地并非墨尔本,而是位于今天墨尔本南部Mornington半岛上的Sorrento附近的一处小海湾。这一年的10月10日,他们穿过暗流汹涌的菲力浦湾的入口,到了他们的目的地。我们的威廉.巴克利眼看就要和另外298名囚犯一起在这片崭新的土地上过上崭新的牢狱生活了(跟英国本土不同,早期流放在澳大利亚的囚犯根本不用住在监狱里面,他们其实可以在帐篷营地里面自由行动,随行的陆战队士兵只是负责惩戒他们的过分举动,并没有看管他们的义务,因为殖民地当局相信澳大利亚严酷的荒野顶得上防守最严密的狱墙!)。巴克利显然另有计划,1803年12月27日,他跟另外两名同伙一起离开了营地,走上了追求自由的“光明大道”。最初的几个星期里面,三个人不得不处处留神,一方面害怕被官方追捕(这点有些多虑了),一方面害怕被土著居民攻击。平时主要靠捡拾贝类,采集浆果填饱肚子,这套二十一世纪才开始流行的健康海鲜饮食观念对他们来说显然太过超前,他们很快就耗尽了体力,而且被荒蛮的旷野吓破了胆,他们已经围着菲力浦湾兜了一圈(这一圈差不多有200多公里),甚至没有胆量再走回营地自首,于是就在海边燃起篝火,指望别人看到后会派船把他们接回去,这个举动显然没有奏效。绝望之中,巴克利的两个同伙做出了一个非常大胆的决定:走到悉尼去!他们只知道澳大利亚还有另外一块叫做新南威尔士的殖民地,以为就在北面不远的地方,却不料这段旅程将近1000公里!这样荒诞的想法在那个时代的囚犯里面并不罕见,驻扎在悉尼附近的囚犯企图逃脱的时候,就会往西边走,因为他们相信穿过蓝山没多远就可以到中国了。
巴克利的同伙们踏上了北上悉尼的道路后就失去了音信,显然他们被旷野吞噬了,而巴克利又累又饿,他决定哪里也不去,就呆在原地。按照他后来自己的描述,他在Point Lonsdale山崖下的一个岩洞里面住过一段时间。这个岩洞至今仍在,可惜这次因为光顾着拍摄灯塔了,没有前去观光。
1780年,威廉.巴克利出生在英格兰的一个小农场主的家庭,他的外公把他扶养成人并且让他做了一个砖瓦匠学徒。1799年不甘平淡的巴克利参军入伍,因为身材高大(6英尺6英寸),他成为队列标兵。后来他被送到荷兰作战并在战斗中受伤,这次冒险并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任何改善,退伍后还是过着漂泊不定的日子。1802年,他终于吃上了一个官司,因为窝藏赃物(一卷布),被判处14年海外流放。巴克利在法庭上激烈地替自己辩护,说那是一个陌生女人硬把那卷布塞在他手里,他就只好扛着这卷布了。这个理由显然很“二”,不但无法替自己开脱罪责,而且让法官在量刑的时候更加严苛(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在那个时代的英国还算比较流行,有人做过研究,在某些法官那里,同样的罪行,如果认罪,刑期就只有三四个月,不过拒绝认罪,刑期就是10年以上)。
这次判决让巴克利跟澳大利亚联系起来。1803年4月他被送上开往澳洲的“加尔各答”号军舰,负责押送这批囚犯的就是大卫.柯林斯,他最早做过新南威尔士殖民地的司法官,后来又做了塔斯马尼亚殖民地的总督,现在墨尔本市中心的柯林斯街就是用他的名字命名的。不过这次航行的目的地并非墨尔本,而是位于今天墨尔本南部Mornington半岛上的Sorrento附近的一处小海湾。这一年的10月10日,他们穿过暗流汹涌的菲力浦湾的入口,到了他们的目的地。我们的威廉.巴克利眼看就要和另外298名囚犯一起在这片崭新的土地上过上崭新的牢狱生活了(跟英国本土不同,早期流放在澳大利亚的囚犯根本不用住在监狱里面,他们其实可以在帐篷营地里面自由行动,随行的陆战队士兵只是负责惩戒他们的过分举动,并没有看管他们的义务,因为殖民地当局相信澳大利亚严酷的荒野顶得上防守最严密的狱墙!)。巴克利显然另有计划,1803年12月27日,他跟另外两名同伙一起离开了营地,走上了追求自由的“光明大道”。最初的几个星期里面,三个人不得不处处留神,一方面害怕被官方追捕(这点有些多虑了),一方面害怕被土著居民攻击。平时主要靠捡拾贝类,采集浆果填饱肚子,这套二十一世纪才开始流行的健康海鲜饮食观念对他们来说显然太过超前,他们很快就耗尽了体力,而且被荒蛮的旷野吓破了胆,他们已经围着菲力浦湾兜了一圈(这一圈差不多有200多公里),甚至没有胆量再走回营地自首,于是就在海边燃起篝火,指望别人看到后会派船把他们接回去,这个举动显然没有奏效。绝望之中,巴克利的两个同伙做出了一个非常大胆的决定:走到悉尼去!他们只知道澳大利亚还有另外一块叫做新南威尔士的殖民地,以为就在北面不远的地方,却不料这段旅程将近1000公里!这样荒诞的想法在那个时代的囚犯里面并不罕见,驻扎在悉尼附近的囚犯企图逃脱的时候,就会往西边走,因为他们相信穿过蓝山没多远就可以到中国了。
巴克利的同伙们踏上了北上悉尼的道路后就失去了音信,显然他们被旷野吞噬了,而巴克利又累又饿,他决定哪里也不去,就呆在原地。按照他后来自己的描述,他在Point Lonsdale山崖下的一个岩洞里面住过一段时间。这个岩洞至今仍在,可惜这次因为光顾着拍摄灯塔了,没有前去观光。
巴克利的故事远远没有结束,在家乡运气不佳的他在澳大利亚的土地上终于有了转机:他遇到了一个土著居民的部落的时候,被人家当成是逝去的前任酋长的化身,于是就开始好吃好喝的招待起来。走投无路的巴克利当然来者不拒,于是就渐渐融入他们的群体,他学会了土著居民的语言,甚至讨了一个土著老婆,还跟人家生了一个女儿。中国古话说,山中方一日,世上一千年,巴克利乐不思蜀的神仙般的日子自然过得飞快,间或他也会看到一些欧洲的探险家出没,不过考虑到自己乃带罪之身,他决定还是保持低调。柯林斯带领的几百号人在Sorrento也没有呆久,几个月以后,他们发现当地水源奇缺,树木也奇形怪状难以利用,更加上菲力浦湾入口处非常凶险,让他们原本规划的捕鲸大业难以实施。1804年柯林斯带着这些人离开了Sorrento到了今天的塔斯马尼亚(那时候还叫做范迪门地),后来在英国囚犯门的心目中,这个范迪门地成为这个世界上最接近地狱的地方。
一晃30多年过去了,1835年的时候,巴克利在偶然的场合听到一个部落正准备洗劫一个欧洲居民的营地,这个营地就在今天的墨尔本的市中心Yarra河的北岸,这一年也是墨尔本建城的开始。巴克利觉得是到了该他出马的时候了,于是他带着自己的部落成员,赶到那个营地。这个时候,巴克利才发现,自己已经把母语忘得差不多了,当别人问他名字的时候,他竟然无言以对,只好指了指自己臂膀上“W.B."纹身。
这个营地的头头叫做Batman,这个名字叫做“蝙蝠侠”的家伙很快意识到巴克利的价值,经过他的一番折腾,当时的塔斯马尼亚总督很快发布赦免令,这样巴克利就正式成为一名自由人,而不再是在逃囚犯。巴克利加入Batman的探险队伍,充当翻译的角色,工资是50镑,不过他没多久就厌倦了这个工作,因为无论是外来的殖民者还是土著居民都不信任他,对他处处提防。1837年他离开墨尔本到了霍巴特,在那里他为政府的一个仓库做管理员。1850年,巴克利退休,领到一份12镑的年金,而当时维多利亚当局另外再支付给他40镑的年金。
虽然领着还算不错的退休年金,或许因为常年颠沛流离的缘故,他在理财方面一塌糊涂,经常陷进入不敷出的境地。这个时候他遇到了另外一个同样手头特紧的家伙John Morgan,两人合作很快在1852年出版了一本叫做“威廉.巴克利历险记”的书。为了吸引眼球,书中充斥不少荒诞的描写,不过根据后人的大量研究,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还是真实可信的。威廉.巴克利的描述也成为后人研究那个时代土著居民生活的最佳素材。
巴克利的离奇经历也催生了一句澳大利亚的俗语:"You have two chances: Buckley's or none",简言之就是”你死定了”。
黄昏时分的Point Lonsdale栈桥, 桥上影影綽綽钓鱼人,桥下丝绸般滑过的海浪。。。
一晃30多年过去了,1835年的时候,巴克利在偶然的场合听到一个部落正准备洗劫一个欧洲居民的营地,这个营地就在今天的墨尔本的市中心Yarra河的北岸,这一年也是墨尔本建城的开始。巴克利觉得是到了该他出马的时候了,于是他带着自己的部落成员,赶到那个营地。这个时候,巴克利才发现,自己已经把母语忘得差不多了,当别人问他名字的时候,他竟然无言以对,只好指了指自己臂膀上“W.B."纹身。
这个营地的头头叫做Batman,这个名字叫做“蝙蝠侠”的家伙很快意识到巴克利的价值,经过他的一番折腾,当时的塔斯马尼亚总督很快发布赦免令,这样巴克利就正式成为一名自由人,而不再是在逃囚犯。巴克利加入Batman的探险队伍,充当翻译的角色,工资是50镑,不过他没多久就厌倦了这个工作,因为无论是外来的殖民者还是土著居民都不信任他,对他处处提防。1837年他离开墨尔本到了霍巴特,在那里他为政府的一个仓库做管理员。1850年,巴克利退休,领到一份12镑的年金,而当时维多利亚当局另外再支付给他40镑的年金。
虽然领着还算不错的退休年金,或许因为常年颠沛流离的缘故,他在理财方面一塌糊涂,经常陷进入不敷出的境地。这个时候他遇到了另外一个同样手头特紧的家伙John Morgan,两人合作很快在1852年出版了一本叫做“威廉.巴克利历险记”的书。为了吸引眼球,书中充斥不少荒诞的描写,不过根据后人的大量研究,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还是真实可信的。威廉.巴克利的描述也成为后人研究那个时代土著居民生活的最佳素材。
巴克利的离奇经历也催生了一句澳大利亚的俗语:"You have two chances: Buckley's or none",简言之就是”你死定了”。
黄昏时分的Point Lonsdale栈桥, 桥上影影綽綽钓鱼人,桥下丝绸般滑过的海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