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而复生的财税〔2002〕128号
(2020-12-30 14:52:35)
民间流传某市政府准备发文明确:根据《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规定,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文号:财税〔2002〕128号
根据2016.08.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3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本文废止。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的公告
文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7号 宣布进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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