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感言
(2023-01-02 10:27:19)今天是2023年元旦,同往年一样我总是会有个年度总结发表于网页,以此来感谢亲朋好友、勉励自己。
一、刚过去的一年里,对于律师行业同样受到疫情的严重影响,在连续近三年的疫情,经济形势下滑,老百姓的收入减少,作为律师常规收入的诉讼案件急剧下滑。而我律师事务所作为年龄结构相对较大的律所,年收入并没有明显减少,但所有律师在与当事人交流过程中都能感受到当事人付代理费时的艰难与困境,故在这过去的一年里我作出许多代理费让减或变相提供免费服务,间接帮助当事人完成相应的权利主张。
二、作为律师在疫情下出差总是面临着许多不确定风险,但为了生活以及基于亲友的信任,有些案件不得不出差代理。2022年长沙出差,时间之久、难度之大着实难忘。虽然是非诉代理阶段,但并不比诉讼案件简单,来往长沙扬州达十天之久,总是要向社区报备,生怕感染病毒成为罪人。10月去了趟高邮法院,提交诉讼材料大约化了五分钟就离开高邮开车回到江都,正巧碰上高邮出现一例确诊,我晚上立即依规报备,后在家自行居家监测一周,心理着实担心。远处不敢多出差,近处在这一年里在苏州、无锡办了两起案件,而这两起案件中分别是离婚与保险代位求偿,都取得了很好的代理效果。
三、在2022年12月律师业务近乎停滞。由于疫情防控措施改变,律师同行不少人“阳”了,连法院也因“阳”了其工作接近于停滞状态。阳了在不同律所先后爆发,最终几乎所有律师全阳了,此时大家彼此之间仅有问候平安了。尽管法院安检后来对于健康码、行程码不再查验,仅测体温,但前去法院立案、办事的人员寥寥无几,更别谈律所业务了,有时律所连个人影都没有。
四、针对法律事务,出现一些新问题、新动向,如:
1、房屋承租问题可能较为多发。疫情下实体经济受到严重影响,尤其是承租房屋纠纷更是如此,承租人不但因疫情做不到生意,还要付房屋,于是发生解除承租合同之诉讼,出租人不同意减让,承租人不同意给付,甚至有的承租人连装修的本钱还没有收回就经营不下去了。在疫情第一年似乎法院内部有个法律适用指引,但三年的疫情是否适用该类裁判指引,本人认为更应当谨慎适用,应当更多地体现公平、公正,接下来最高院应当有具体的适用指引。同样在疫情下承租违约问题更为突出,将是日后法律事务处理重点之一。我代理了几起,利用反诉可能更能保护承租人的利益,利用即时解除、让减后继续履行承租合同更能保护出租人的利益。
2、民间借贷案件进入深水区。在国家长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针对民间借贷案件涉黑涉恶进行了深度挖掘与判处,但仍有不少民间借贷纠纷至今没有能处理,有些人基于害怕刑事责任落身不敢向债务人索要,有些是债务人故意不还,利用法律保护债务人的心理耍赖。由于发生法律事件的历史背景等条件不同、出借的政策环境不同,当年出借时有许多仅有条子而不需要或不重视银行流水,有的甚至借款涉及多方当事人互相拆借,依目前司法政策确实对于债权人有些不公,不过我认为法院应当以历史的目光来处理历史遗留的民间借贷案件,不枉不纵。有些确实是出借了基于亲情、友情没有能即时收回,有些是出借了但本金早己收回头了,利息的给付与否在博弈中。过去仅凭一张借条或欠条就得打赢官司不复存在,法院审查需结合对方抗辩、查询各种往来,充分分析合理性、合法性,这些都是我们律师在将来案件中需注意的问题。
3、律师需对案件法律关系掌握需更为准确,需要有更为专业的知识。在一起股权出资不足责任纠纷案中,本人提出作为原告也系股东应当承担优先承担股东出资责任,也即近因原则、负担轻重原则,其法律关系并是单纯地、绝对地适用债务人承担公司出资不足责任、提前加速出资责任,在该案中因情节不同夹杂着其它法律关系,故中级法院最终发回重审,支持了本律师的观点,此类情况在许多案件中并不少见。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务承包在实务中也存在,不管是个人劳务承包,还是企业劳务承包、承包主体雇佣一人还是多人,案件复杂多样,其法律关系并不当然是一种纯正的,故我们不能固守一个法律关系来处理案。现在承办法官似乎有一种倾向,即开庭初期需代理律师陈述所主张的法律关系为何,本人认为在某些案件当中是可以套用该审理方法,但对于复杂的案件则不适用,有些案件法律关系并不单纯,我们在处理该案件是为了解决该问题,由于几个诉讼主体是一体且不可分割的,而这几个主张从属于不同法律关系或隶属于上层级法律关系,直到没有具体的法律关系可言,法院不应当以法律关系确定且唯一而拒绝处理其它法律关系。如房屋承租合同法律关系中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房屋租金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承租人物品返还法律关系,还有些承租过程中借款法律关系、加工承揽法律关系,在一个案件中通过并案处理可能更为快捷、正确,若仅处理单一法律关系,可能显失公平。有些民间借贷关系中,给付货款与还款存在混同,一并处理结算更易发现问题、公正判决。
4、刑事案件在比较中处理、唯有认真负责。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作用并不大,当事人找再出名的律师也仅是心理作用罢了,我认为只要这位律师对案件认真负责,当然需具备一定基本刑事代理素养,那些自称专做刑事案件又能怎样,还不是听从于检、法的审理态度,律师的观点大多数都不能得到法、检的支持,仅是被告人的代言人而己,律师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最为重要。当然法、检现在也不是随意给出量刑建议、判决,我代理了几起刑事案件,后来发现这几次多是通过类案对比得出最终刑事责任,当然我也是这么辩护的。这其实就是办案经验,律师需要有刑事办案经验,法、检承办人员也是存在经验的,只要律师讲到点子上,法、检一般都采纳的,故通过对比、认真负责就能达到刑事辩护效果,我想当事人应当满意我的辩护。
五、律师应当忙起来、脑筋动起来。疫情当下进行中,律师收费应当适当降低,律师需要通过案件的代理忙起来,而不是脑筋停下来,律师需不断地学习、参与案件代理。若律师好高鹜远,长期不代理普通案件、不接地气,则脑筋不动,届时遇到疑难案件时也是束手无策。我乐于忙而不乱。
最后,我得感谢亲朋好友给予提供法律服务的机会,没有这些机会,再好的想法、做法也是枉然,2022年己过去,2023年我将再接再励,以此来感谢身边的每个人。
祝大家元旦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