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的层级
(2022-05-28 09:25:15)
笔者之前写过一篇文章《你真坏!》
女孩对男孩说:你真坏!
要理解这句话,第一步是“言”。就是要认识这三个字,以及表单符号的含义。
这三个字的字面含义是,女孩认为男孩是个坏蛋,表达一种强烈的感情。
第二步是“构”。就是放在结构之中。
根据结构主义的观点,世界是个结构化的世界。
比如,在家里,我是儿子,是个父亲,是个丈夫。
在单位,我是个员工。
到蔬菜市场买菜,我是个顾客。
结构是一种关系,关系是一种网络。我是这个网络的一个节点。
我在欣赏花的时候,体现的是我和花的关系,这也是一种结构。
因此,理解这句话,我要将这句话放在一种结构中。
这里的结构是,我和文本的对话关系,方法论诠释学认为,是“我”理解“文本”,哲学诠释学认为,诠释学是一种此在诠释学。
比如,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方法论诠释学认为,读者和诗词的文本进行对话,从而理解文本。
哲学诠释学是本体论诠释学,也就是此在诠释学,所谓此在,比如说,我看到这首诗的时候,一幅画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画进入了我的脑海。
此时,就好像这种情境就在我的面前。有身临其境之感。和我在一个夏天的月鸣之夜爬磁山看到的景色完全相同。
我理解这首诗的时候,实际上就是将我的爬山经验“拉近”到我的面前。就好像我现在欣赏景色一样。
这就是此在诠释学,也就是本体论的诠释学。
本体论的诠释学崇尚文本和读者的合二为一,这也是一种结构。
将文本放到结构中,加深对文本的理解。
具体到“你真坏!的理解,读者要建立读者和文本的结构关系。
其次,简历女孩与男孩,以及女孩与男孩对话的结构关系。
换言之,就是“重建”男孩和女孩对话的情境。
此时,我们会发现,女孩的表达意思,和他的真实意思是有区别的,可能表达的不是字面意思。而是有另外的意思。
第三步是“象”。构建“图像”。
将女孩和男孩对话的情境“图像化”,“戏剧化”。
并且将这个情境生动到就好像放电影一样。
读者利用自己谈恋爱的经验,重建男孩和女孩谈话的过程,并且将自己的经验“填充”到上述文本中。
读者的情感经历越是丰富,上述图像越是生动。
如此生动的图像和戏剧,真实的含义就呼之欲出了。
第四步“意”。
也就是意境、意味的意思。此时就很难表达了。
男女这句话的意思,实际上是女孩通过这句话表达自己的内心的惊喜、兴奋、喜爱等诸种感情。
问题是,女孩为何不用“我好喜欢你”,“我好爱你”这样的话表达的自己的感情呢?
他为何正话反说?
我的理解是,用正面 表达的方法,无法表达这种喜爱喜欢的强度。
只能从反面来表达这种喜爱!
第五步“道”。
意这一步就很难说清楚。道就说不清楚了。
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只能靠自己体会了。
王阳明说:做学位功夫越深,越是难以用语言表达。
上述五个层次不是截然分开的,我们不能说,这是“言”,那是“构”,截然分开。
现实的实际情况是,言中有道,有意,有象,有构;道中有言,有构,有象,有意。
很难画一条界限,将他们分开。
因此,古人说,"道”与“言”,“互藏以为宅”。
意思是说,语言就好像“住宅”一样,道在这个住宅里住着。反之亦然。
语言是“存有之道”落实于人世间的住宅,而“存有之道”,则是语言形而上的家乡。
古人说“道显为象,言以定型”。
道就好像光芒万丈的太阳,不断散发光芒,从而形成“象”,这个象是什么样子呢?语言将象定型了。
中国古人的这种观点,实际上和海德格尔的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妙。
海德格尔将道称之为“真理”,真理在不断显现自己,这种显现,就好像“林中空地”,“澄明”,这就是真理的现象。
语言对道进行描述的过程,是一种“扭曲”、“遮蔽”的过程。
比如,女孩本来是内心惊喜不已,喜欢的不得了,但是,他反而正话反说,说“你真坏!”除非听者洞察世象人心,否则,他理解不了这句话。
语言的表述,就将“道”遮蔽了。
因此,海德格尔认为,理解就是“去蔽”,让真理显现。
海德格尔的“去蔽”,和王阳明“致良知”,以及佛教的“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空无物,何处染尘埃”是完全相同的。
法律哲学家认为,人们看到的法律的文本,只是“法律的表述”,它不是真正的法律,真正的法律是法律的文本以后的东西。
笔者在之前的文章中说,真正的法律是“法律的目的”。也就是法律所追求的社会秩序价值。
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搜一下,题目是《法律的目的》。
前一篇:交往行为理论与情景感
后一篇:此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