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广州发布了《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5月31日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有超多重磅内容,主要有出租车司机拒载罚款金额从目前的500至1000元提高到500至2000元,将上限提高了一倍;“野鸡”司机和聘请“野鸡”司机的罚款都提高了9倍之多;旗下司机违章公司也要负连带责任,严重的或被全部停运,等等。
最近这段时间从四面八方的消息来看,广州出租车拒载的现象似乎越来越严重了,即便前不久调价似乎也没什么改观。有一位朋友打车的时候曾问司机有规则为什么不遵守?司机回答说有好处就遵守,“没有好处谁遵守?”这个回答真是大有深意,不由得让人费思量。这里面牵涉到相当多的社会、文化心理,这里很难去深究,但有一点或许可以明确:剧烈变革的社会给政府的治理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出租车行业种种此起彼伏愈演愈烈的乱象就是典型。
我咨询了一位出租车公司老总,他特别强调“两个公平”,一是行业内公平,简单说就是不能让老实人吃亏。有的公司严格执行规定,结果招不到人,运力不能满负荷,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低下;而有的公司管理混乱,手段不正当,但业绩却能保障。事实上这类“不道德收益”由来已久且比比皆是,其带来的“不道德诱惑”也无处不在,几乎成为我们这个社会割舍不掉的毒瘤。再就是行业外公平。按照规定出租车必须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这导致了大量的成本,比如每50台车必须配备一名车管员、对司机定期培训、对车辆定期养护,还有大量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支出等等。这些成本是其他一些新型业态没有的,无形中带来巨大的经营压力。
前两天听电台,碰巧听到著名主持人也是我的朋友彭彭在谈出租车问题,他将出租车行业的一些乱象比如拒载、议价归咎于外地司机过多,既不熟悉广州,也完全缺乏对广州的本土情怀。就这个问题我也问了一下那位出租车公司老总,他说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这么说,因为外地司机的生存压力显然更大,而且外地人在广州做“二老板”的现象在各个行业都大量存在,出租车行业也一样,导致了大量“野鸡”司机的出现。这些可能都是事实,或许还有另一个更深层的因素:道德约束只有在熟人社会才能发挥作用,离开了熟人社会,人们真的是“无德一身轻”地唯利是图了——这可能是我们这个社会当下最大的问题。
不管怎么说这次颁布的“征求意见稿”相当程度上针对了出租车行业存在的问题,效果如何且拭目以待。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能否真正执行到位;二是执行到位以后能否达到当初立法的初衷。前者考验的是执法水平,后者考验的则是我们的立法水平。
2018年5月25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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