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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对待合理,管理应更科学

(2017-02-17 15:26:55)

   

       今年1月份,广州白云机场出台新的停车接客的交通疏导方案,其中一项便规定网约车只能停靠在机场的P4停车场,不准进入到达区载客。与网约车受到的待遇不同,出租车则可以与往常一样在到达大厅门前载客。这一规定引来质疑:同样是合法运营的车辆,为什么要区别对待?

       说老实话,我认为机场的规定有一定的合理性。随着网约车日益普及,现在人们对其业态的认知也越来越清楚明白。好的方面大家都知道,不好的比如乱停乱放、龟速行驶,严重影响他人的驾乘体验。而机场本来就场域狭窄,车流巨大,实在难以容纳包括网约车在内的车辆在那里左顾右盼、乱停乱放地兜客、等客,否则一定会乱套。

       当然,问题也不是没有。目前正在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官网上公示的《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规定网约车将会被正式纳入出租车的管理范畴,明确出租汽车经营包括巡游车经营和网约车经营。既然同为出租车,为何白云机场会区别对待?这是很多人的质疑。只能说,虽然都被界定为出租车,但在经营模式等各方面还是有非常大的不同,因为网约车的出现,出租车的外延极大地拓宽了。

     尽管区别对待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不是就没有了改进的空间呢?恐怕也不一定。人们在机场坐车,旅途劳顿,大包小包,最希望的就是一出门就有车坐,这正是私家车和出租车的优长之所在。网约车可否做到这一点呢?即便不能完全等同于私家车和出租车,稍微接近一点还是可以做到的吧?比如跟客人约定地方以后允许进入社会车辆通道,同样也是可以即上即走的,超时的费用由网约车与乘客约定,这样行不行呢?总之,区别对待合理,但在管理模式、流程设计等方面应该还是有改进空间的,前提就是一切以方便乘客为出发点。

       网约车日益普及,类似白云机场的情形估计高铁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这些地方都会出现,这些地方恐怕也都要未雨绸缪,事先做好预案。网约车既然是合法运营,就应享有相应的权益,同时由于其独特的经营模式,在管理上有所区别,这应该是一个原则。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有利于乘客。

 

                                              2017217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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