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粤剧大师红线女离世已经一年了,各类纪念晚会、事迹展览次第开展。上周末,为了推广粤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企业、专业院团、跨界艺术家在广州的闹市区联合举办粤文化大型公益推广活动,其中粤剧街舞跨界“快闪”活动让周日逛街的市民狠狠过了一把粤剧瘾。与此同时,如何让粤剧被更多年轻人接受、让粤剧艺术不仅仅只停留在专业的表演场地,而是更接地气地走入现代生活,是很多粤剧从业者都在思考的问题。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类似粤剧这样的传统艺术其主流地位早已不再,也日益不被当做人们的艺术生活之选。出现这样的局面,我认为其实是非常正常的:中国社会正在剧变,人们的艺术口味当然也随之改变,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从小就习惯于在各类现代科技产品上触屏的小孩会喜欢粤剧——或者准确地说,将喜欢粤剧当做自己的生活方式。事实上在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所编的《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粤剧赫然在列,就已经说明了一切:既然是遗产,就意味着她已经或正在远离我们的生活。
同样的道理,既然是文化遗产,对她的保护就是必须的。但是我认为这种保护并不是将之发扬光大、重现“上宫烟娥笑迎客,绣屏六曲红氍毹”的昔日盛景——不是不应该,而是根本不可能。有资深业者认为粤剧应该是“来于民间,归于民间”,甚至有人奢望粤剧电影“会像好莱坞片那样赚钱”。说实话我非常理解他们的初衷,也相当敬重他们所做的种种努力,但我还是疑心他们的努力有没有搞错方向——民间早已不再是原来的那个民间了,原来的民间何曾听闻好莱坞呢?而现在,连粤剧艺术家自己居然也不得不要以好莱坞电影为参照了。
对粤剧的保护与传承,我认为最实际也最有价值的方式是类似美国学者列文森所说的“博物馆”式的保护:将这朵我们民族艺术的瑰宝精心保护起来,就像博物馆中的宝贵艺术珍品一样。当然,推广弘扬是必要的,就像前些年开展的粤剧进校园,以及刚刚搞的粤剧“快闪”、网络推广,等等,但所有这一切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她、传承她,而不是为了像好莱坞电影那样让市场接受她——如果是那样的话,最终的结果只怕是失败、失望,让人灰心丧气,反而违背了我们保护、传承粤剧的初衷,大不利于对粤剧的保护与弘扬。
由于我们国家的独特国情,我认为政府在这件事上责无旁贷。可以在政府的主导下,融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做这样的保护工作。这次以纪念红线女大师逝世一周年为契机开展的一系列活动,显示了社会在这方面的巨大潜力,政府完全可以因势利导、更有作为。当然广州市政府过去也做了很多工作、付出了很大努力,今后还准备在珠江新城旺地巨资建造粤剧院,这些都是可喜的事,惟愿今后充分调动、整合社会力量,将这一工作做得更好。
总之,大师一去不复返,粤韵遗绪永流长。我们应该端正我们的态度,摒弃功利之心、媚俗之心、浅短之见,以一种深切的文化关怀、道义责任精心呵护、传承好粤剧这朵艺术奇葩。
2014年12月18日《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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