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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新政要给人吃一颗定心丸

(2014-07-14 16: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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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就《城乡居民医保实施意见》、《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实施意见》、《关于明确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三个文件公开征求民意,这些医保新政的最大亮点我认为主要有两个,一是城乡统一,二是大病保险。

      以前农村医保叫新农合,与城镇职工医保分属不同的系统。可以说,这是中国具有悠久历史的城乡差别的一个具体体现。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城乡差别的逐渐消弭,这样的医保体系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形势了。这次广州的医保新政实行城乡一体,可以说是一大进步。

      城乡统一以后钱从哪里来?按照有关负责人的介绍,以上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之和的平均数为基数,个人的缴费比例为.5%,各级政府按缴费基数的1.2%予以补贴。如果是这样的话,很显然城镇居民所缴纳的费用会下降,而农村居民缴纳的费用会上升,因为毕竟农村的收入比城市要低。这样会不会加重农村居民的负担?会不会整体拉低医保基金的数额?我觉得这是需要认真考虑的。

      再就是大病医保。说实话提到医保,我更关心这个,为什么呢?普遍而言,现在我们中国人的精神特质之一就是严重缺乏安全感,其中之一就是经常担心自己或家人朋友突然罹患大病、重病,有时甚至为之莫名焦虑,尤其是生态环境日益恶化、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今天。而大病医保所起的作用,我认为就是消除大家的这种紧张焦虑,让大家吃一颗定心丸。假如做不到这一点——有了大病医保但我们焦虑依旧——说明我们的医保体系一定存在不足。

      根据新政,大病医保的具体做法是从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当期或历年结余中,每年划拨一部分作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用这些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保险,用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大病支出。也就是说,对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来说,不用额外缴费,即可享受大病保险。

      但担忧也随之而至:划拨一部分钱出去之后,会不会影响日常的医疗报销?媒体报道说2009-2012年度就出现医保基金收不抵支的情况,在政府兜底支付.2亿元后,才保持该项基金收支平衡。现在又要额外划拨一部分走,会不会使收不抵支的情况更形加重?此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保险、交给商业保险机构操作,能够顺利拿到钱吗?如何对这类商业机构进行监管?如何确保他们真正地依规行事、确保参保人权益?相信这是很多人的担忧,毕竟有关赔保困难的新闻大家时有耳闻。

      总之,医保新政透露出一些积极的信号,但一定要让市民真正享受实惠。现如今经济下行压力日趋显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也日益紧拙,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保民生日用特别是医保这样的救命钱,的确是一件既考政府智慧又考政府德性的大课题!

 

                                  2014年7月11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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