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天召开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广州市财政局局长袁锦霞作《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据她介绍,2013年对全市112个部门的122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2012年市财政资金20.01亿元;对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体育局2个部门开展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涉及市财政资金14.55亿元;对市人大重点审议的5类资金(6个项目)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涉及市财政资金15.61亿元。
所谓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按我这个外行的理解,就是看钱有没有花出去、有没有花在实处、有没有花出效果。钱有没有花出去、有没有花在实处,我想并不能空口白话,主要依据应该是当初的预算:预算是多少就是多少,预算说花在什么地方就花在什么地方。如果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效果应该是水到渠成的吧,否则就是预算本身有问题。
现在全国都在搞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并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共同构成“三位一体”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也是我们国家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必要性委实不必多言,考诸各级各地政府一贯的大手大脚,该讨论的恐怕是紧迫性。
除此之外,我觉得还有一个问题也值得重视,那就是这个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本身的绩效如何衡量?也就是说怎么才知道你的评价是客观、科学、符合实情的呢?广州这次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力度不可谓不大,覆盖面有多广却不得而知:112个部门的122个项目到底有没有全覆盖?为什么只对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体育局2个部门开展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为什么只对市人大重点审议的5类资金(6个项目)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等等,这些都是让人有些不解的。当然,跟其他地方一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也算是个新生事物,“诸事草创”,慢慢探索再全面推行,也是可以理解的。
尤其是,据有关业内人士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今后的工作方向一是建立全国相对统一的绩效评价标准;二是开发绩效评价程序系统;三是建立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库;四是研究出台相关的绩效评价法律法规。这些都没有,也很难要求广州一步到位做到尽善尽美。当然广州作为先行先试的前沿地带、国家中心城市,率先做些探索形成有益的经验以利于国内其他地方或许也是应该的。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套用一个文学名篇的标题——评价以后怎么办?在前天的人大常委会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欧阳知说接下来将重点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对于整改不彻底的部门,明年起将要求一把手列席常委会,现场接受人大代表的集中开炮。”给人的感觉,如果绩效评价不过关或难看,也就是到人大来被代表们炮轰一下而已——这会不会太轻微了点?比如这次会议披露的广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校安工程”),2012年项目结束,却还有超过5亿元资金在“睡觉”!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还有应该花5亿的钱去修缮的中小学校舍没有修缮、还处于不安全的状态!到现在还没有发生校舍垮塌、没有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有关部门的“一把手”你好彩啦!如果真的不幸发生了校舍垮塌、学生伤亡,难道也只是来人大接受一下人大代表的“集中开炮”?这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尽管较之过去人大的介入的确是更深、更严了。
客观公允地讲,政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展现了中国社会的整体进步,尤其是纳税人的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但另一方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深且广,专业性强,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科学统一的指标体系以及持之以恒的体制机制,如此方可持续久远,也才能达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本身的绩效。惟愿广州在这方面做些积极探索,如此方不负广州一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美名。
2013年12月26日《新快报》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