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今年1月,广东省人大成立了预算工委;7月,预算工委到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统计局等部门对2012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部门预算的编制情况进行调研;11月,对这三个部门准备“二上”的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也就是说,在政府部门编制预算的时候,人大提前介入,按照媒体的说法,“预算开始编制,人大代表同步审查。”
这一做法的意图相当明显,那就是人大准备在政府预算上切实履行职责、真正发挥作用,管好纳税人的钱袋子。目前的做法,都是政府各部门事先做好预算,然后在两会期间厚厚的一大本发给人大代表。姑且不说那些天书一般的专有名词和数字搞得代表们晕头转向,就说这时间,要在短短一两天之内审议厚厚的预算也完全不可能。因此以往两会期间的所谓预算审议,有姿势无实际,基本上都是走过场,以致类似“政府部门先过预算审批再去找项目花钱”这样的荒唐事不断。省人大这次出台新规,显然是意识到了从前的不足,并且力图通过制度创新有所改进。
但是,在程序和职责分工上,我认为这一做法尚有待商榷。按照正常的程序和职责分工,政府部门编好预算,交给人大审议,因此人大的职责不是参与政府部门编制预算,而是审议、表决政府部门已经编制好的预算,该批的批,该否的否。如果说政府的问题出在预算的编制,那么人大的问题就在审议上——没有把好关、切实履行好审议之责。如果要改进,在人大这一方面,就不是提前介入政府的预算编制,而是真正做好审议,不要走过场。而现在的这种做法,则在相当程度上混淆了政府与人大的职责分工,搅成一团,实际上于问题的解决并无实质帮助,举个简单例子:政府部门的预算编制已经有了人大的提前介入,有什么理由在两会期间不被批准?如此一来,人大的审议反而显得多余。
因此,如果真正要改进工作、发挥人大作用,就应该在审议上下功夫。相信预算工委的组成人员一定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可以让他们在预算的审议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毕竟作为民意机构,人大最重要的作用无非就是两个:用钱,用人。否则的话,要人大干什么呀?
2012年12月10日《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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