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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权威如何确立?

(2012-08-17 1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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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日前,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接访群众,当获知白云区一小型加工厂长期排放污染、村民多次反映却得不到解决之后,万庆良严厉责问有关部门负责人:“要不你们相关的领导到村里去住一个星期,看你们受不受得了?”“去了11次现场,问题都得不到解决,环保局的权威何在?!”

      这不禁让人思考一个问题:政府部门的权威是怎样的?政府部门的权威又如何确立?

      政府的权威我们很容易想象,那就是一言既出,天下景从,不管说什么都人人响应听从,“如臂使指”。以这个标准来衡量,环保局去了11次现场问题都得不到解决,的确毫无权威性可言,难怪万书记要发火。

      政府的这种权威是如何确立的呢?中国传统文化主张靠德,就是孔子所说的“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有德之君引导百姓,恰如风吹草伏一般。不过在实践中,德只是表面,真正起作用的是暴力,就是如后世汉人说的“为人主者,居至德之位,操杀生之势,以变化民;民之从主也,如草木之应四时也”——没有杀生之势,老百姓是不会听从的,政府也谈不上什么权威。

      当然这一套现在正在过时,一味威逼强制、喊打喊杀与黑社会无异,早已为现代文明唾弃。现代政治的合法性基础是公众的权利,其体现就是民意和各种规则,就像万书记说的那样,“无论是政府还是市民,办事都要讲理。这个‘理’就是法律、政策、商业契约。”

      政府的权威就来源于讲“理”: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如果政府失去了权威,那一定是因为他没有很好地执行法律、政策。就像村民投诉的这家企业,尽管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却未办理环保许可证;而市工商局表示,在给该厂核发的工商执照中已注明,必须在取得环保许可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没有环评却一直在生产,摆明了是有关部门罔顾规章、监管失职,这样的部门谈何权威?制定的规章被当儿戏,制定规章的部门权威又何在?政府唯一的职责其实就在于执行规章,不去履行自己的职责,无异于该尽的本分不去落实,权威简直就是奢谈。

      有了万书记的发火和“包案处理”,相信这件事可以很快得到解决。可是,全广州有多少这样的案子,有没有可能都由万书记去“包案处理”?如果只有书记“包案处理”问题才能够得到解决,那么环保局的权威能否真正树立?我注意到万书记“当场”制订了三条措施,最后一条是“由白云区负责,环保、工商等部门配合,用一个月的时间,依法依规,对雄伟村的所有污染企业进行关停整转,顺应当地居民的呼声,督促波林自行车公司(污染企业)尽快搬迁,还居民一个安居乐业的好环境”——我多么希望这个措施的范围可以由白云区的一个村扩展到全广州市!

     

                                                         2012年8月16日《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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