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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委不回应非开放社会所当为

(2012-06-18 17: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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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广州“天价天桥”的故事还在继续,最新的情节是广州市建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对记者表示,市建委和城投集团今后都不会对天桥事件再作回应。

      这让我很有点吃惊:印象中似乎很久没有听到如此明确又不讲理的官话了!近几年广州公民文化日益发达、公民社会日益成熟,公众越来越多地参与社会公共生活,在很多领域很多事件上发出自己的声音。而政府也显得越来越开明、理性,或被动或主动地与公众频繁互动,有的甚至相当深入。不排除其中有应付甚至虚与委蛇的成分,但至少姿态都是做足了的。像建委这样公然“与潮流对抗”,确实是很扎人耳目。

      广州早在2009年3月份就发布过《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其中在接受监督方面,明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不接受或不配合舆论监督属于问责范畴。当然也许有人会耻笑:这个你都当真?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连《宪法》这样庄严神圣的大法都经常被视作儿戏,更何况这个什么《暂行办法》了。或许正是这种不拿规则当回事的政治文化,才使建委敢于如此反智。

      建委不回应,我们是否就没办法了呢?当然不是,感谢万能的互联网,连省委领导都说了,网络时代“每个人都有一个讲台,每个人面前都有一支麦”,他可以不回应,但我们也可以借助这个讲台和麦继续追问。此外,既有明文规定在前,又有建委公然藐视在后,这里面的自我否定无异于自毁合法性,只有路易十六“我死后哪管他洪水滔滔”的政治痞子,才敢如此对人对己对未来毫无责任。

      就“天价天桥”这件事来说,我认为前段时间林江教授从专家角度的分析很有启发。我是经济学的外行,但这件事也让我产生了一个想法:花钱现在是不是成了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一个重大的硬性政治任务?毋庸讳言我们现在依然是GDP至上,而GDP靠的不是社会充满活力的生产创造,而是政府“利出一孔”的投入,如此一来,投更多的钱,产生更多的GDP,就成了各级政府的硬性政治任务了。如果不是从这个角度,我们真是很难解释各地政府的一些胡乱折腾:好端端的楼要炸掉、好端端的广场要铲掉、好端端的树要挖掉,等等。广州此次“天价天桥”事件,是不是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呢?

      不管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如此明确地表示不回应总是不对的——这不是一个开放社会所应该有的作为和姿态。

 

                                                            2012年6月18日《新快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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