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新晋广州市副市长王东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广州市今年准备立法,对于够不上文物评定,但又确实对城市记忆、人民记忆有比较大价值的建筑,修订专门法律去保护他们,“在城市更新方面,广州市政府的立场非常坚定,有矛盾或者拿不准就先留着,只要建筑还在,将来就还有办法,不留着就没有了。”
王副市长的话让人既无奈又满怀希望。无奈的是好多“对城市记忆、人民记忆有比较大价值的建筑”已经拆除了,以致有媒体责问早干什么去了;但毕竟还没有拆除干净,总还有些漏网之鱼,因此又让人满怀希望。尤其是,还要修订专门的法律去保护它们,看来是马虎不得。
我感到好奇的是,由谁来决定哪些建筑对城市记忆、人民记忆有比较大的价值,因而列入保护之列呢?早先拆除的那些建筑,比如恩宁路上的那些,在拆除之前专家、市民无不民意汹汹,可还是照样拆除掉了,有的甚至是先拆了再说。如果民意在这个过程中基本不起什么作用,只怕到时候我们的希望会再次落空。民意不彰,政府或许会再次搞个什么指标体系也说不定:有数目字在,看你还有什么话说?
王副市长说新型城市化不能一刀切,有价值的现代建筑要立法保护。里面似乎隐藏着新型城市化就是新的建筑,只是不能一刀切,所以才要保护一些有价值的历史建筑的逻辑。看来的确如王副市长所说,到底什么叫新型城市化,现在也没有一个很准确的定论。
我以为对于中国的任何事来说,民主就是最大的新。如果我们达不到这个新,那么一切就不能说是新的。城市更是如此,相对于传统的乡土熟人社会,城市是一个范围更大、交往更广的陌生人社会,而民主正是起源于这样的陌生人社会。新型城市化道路,怎么可以少得了、绕开民主这个中国最大的新鲜事物呢?
落实到历史建筑的保护,也只有民主才能臻于最大的合理性,否则,不管政府下多大的决心、做怎样的机构调整,也难以避免重蹈覆辙,尤其是在当今GDP仍然是最大的政绩的时代。王副市长说在这方面政府早期也犯过错误,“这是社会问题。”社会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民意无法进入公共决策,民主得不到落实。如果这个症结解决不了,那么所谓的社会问题也无法解决,政府也依然会犯错。
衷心希望即将修订的专门法律里面包含有民主的内容。
2012年3月9日《南方都市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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