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蝴蝶,黑蝴蝶——阿舍访谈 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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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蝴蝶,黑蝴蝶——阿舍访谈
□扶风
知觉:阿舍好。取名为舍,本意是想得到什么呢?
阿舍:笔名总是含着写作者本人对自己的一种期许,是在提醒自己从这个角度去经历时间、现实和世界,几乎相当于一条生命的通道,意思是让自己顺着这条通道往前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命通道,就是思考的角度、行为的方式、精神的习惯。当初,本意是提醒自己敢于舍,倒没清晰或者具体地想过要得到什么。如果现在一定要问想得到什么,当然是内心的清醒与稳定,以及生命的自足。这种期许在于我是一个慢慢清晰和确定的过程。一路走来,我很庆幸自己当初的想法,也就是自己为自己设计的这条生命通道是走得通的,是正向的,甚至是宽广的。近两年,越发意识到写作是一种修行,是对个体生命的完善。写,就是表达,就是表达自我,表达自我对世界的理解、认识、想象和理想,表达自我在世界中的处境,以及与世界的关系。在这个表达过程中,随着生命的进程,写作者会一点一点地了解自我、认识自我、拓展自我、改善自我,而整个自我生命的完善过程,并非仅仅完成了自我,而是通过自我的完善,达到与外部世界的沟通与融和,这便是那个期许的远景:找到一种“道和法”,慢慢走向与自我的和谐、与人的和谐、与自然的和谐。
知觉:读你的作品,我倒是得到的很多。最主要的是,令我对西部更加神往。请谈谈你对西部的感情。
阿舍:一直以来,我自认为我作品里的地域特征不是十分明显,因为即使在一些有“西部元素”的作品中,我也不是在强调地域,而是着意通过“西部”,抵达生命的深处。但我不能因此否认自己对西部的感情。最近我在写一篇有关家乡的文章,它当然是带着“西部元素”的。类似的文章以前也有,我发现,每一次写,我都能从不同的角度重新接近和理解“西部”,有时候是通过伦常,有时候是通过日常生活,有时候是通过风物,有时候是通过历史。在我的写作中,无论小说还是散文,只有“西部元素”这个题材能够让我一次又一次地“回去”和“重复”,那么,这种“回去”与“重复”一定有它内在的深意,一定就说明了“西部”在我生命中的不能疏远、不能淡忘。这其实也是我在写作中不断思考的一个问题:地域性、民族性对写作到底意味着什么?我首先认为它是一种独特的表达“通道”,也就是说,你通过地域性元素、民族性元素这些你独自具备的介质,来表达你体验、感知、发现到的一切。其二,这个“介质”并不仅仅是一个物质的外壳。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它揭示了“独特性”也就是“个性”在文学创作中作为一个根本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它是文学,乃至艺术,更是生命意义上的大问题。 “西部”、“少数民族”、“女性”(或者还有更多)这些用来界定写作者身份的标记,从浅层次上来说,它们为外界识别写作者提供了一个方便,但更重要的是,这些“标记”所具备的“独特性”,从审美意义上来看,本就是美的核心所在,而文学的美学核心正是以保有独特性为最重。这个认识是我最近在阅读一篇文章时建立起来的,它解除了一段时间以来这个问题在我心中带来的困惑,我相信,这个认知的确立,会使我在今后的写作中变得更加自信。
知觉:你的作品里传达了两个特质,一个是爱,一个是美。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作为一个写作者,在这爱与美的背后,更深刻地呈现出忧郁的神色和阔远的理想。因此可以说,你是一个悲情的理想主义者吗?
阿舍:我更愿意从文学的终极意义上来谈你所说的 “爱”。如果一个写作者心中没有对写作的爱,对生活的爱,对生命的爱,对世界的爱,那么她(他)的写作一定不会走得长远。有一点我是确信的:文学的最高理想和宗教的最高理想是一样的,都是在努力表达一种愿景:人类应该美好和谐诗意地栖居在宇宙中。当然,文学和宗教的表达方式不同。而在文学内部,每个写作者的表达方式也不同,但但凡真正的文学作品,无论以哪种形式表达,最终的指向一定这个人类的最高愿景。这个愿景就是“爱”,也就是你说的“理想”。而这个“理想”,自人类意识到它以来,就一直没有实现,的确是够“悲催的”。
写作里的“美”在我理解,就是写作者表达、呈现“爱”这个愿景的方式,她是如何表达的,表达的效果如何。就像拍照一样,同样一对拍摄者和拍摄对象,有的拍摄者总是能够抓住拍摄对象最美好的一刻,而有的拍摄者却总是把拍摄对象拍得很丑,至少是抓不住拍摄对象最传神的一刻。当然,我们排除拍摄者在拍照时会有恶作剧、搞笑的成份,仅仅说,为什么有的照片拍出了人的美感?而有的照片怎么看都没有美感?一定是拍摄的那一刻,拍摄者对拍摄对象以及他周身的环境的参与、理解和发现没有到位。写作里的“美感”与此相似。写作者对自身所要呈现的世界必然要有独特的感受、理解,才有可能接近事物,发现其中被感知到的美,而后予以呈现。当然,从感知、理解、发现到呈现,这是一个漫长又神奇的过程。仅以语言为例,我们知道,事实上,在很多时候,我们只是通过语言接近我们所想表达的,也许我们穷尽一生的努力,都不能完整、完美地表达我们自身对世界的理解与发现。此外,“美”的样态很多,而审美角度的不同也会产生不同的“美感”。至于我在写作中想传达的美,一定是带着我个体的审美趣味的。我现在不能给它做一个确切的界定,我希望它在内涵与外延都能够越走越远。我同意你说的“悲情的理想主义”。呵呵,这个说法听起来很具备“美感”。
知觉:你生活在塞上,而你的文字却如江南。江南是美的,却因精致而逼仄。先生的文字大多却因逼仄而精致。比如我很喜欢的一篇,《蝴蝶》,虽然它很短。
阿舍:我想你说的《蝴蝶》是散文《与一片松林的邂逅》中一个章节。它其实就是世界的一个瞬间、生命的一个瞬间,写作者从浩浩汤汤的时间之河中跑了出来,用一个放大的瞬间,来消解时间的压力、世界的压力。当然,在这个放大的瞬间里,生命的空间得以拓宽,自然的美得以呈现,存在的意义得以确证,因此是很美好的。生命中这种瞬间很多,几乎每一分钟都存在这种可能,就看写作者能不能捕获得到。最后,我希望你所说的“精致”是一种“准确和精确”的意思,因为这是我在文学表达上对自己的一个要求。谢谢你喜欢它。至于你说的生活在塞上文字却如江南,可能只是一部分文字如此。有时候,一篇作品要呈现出什么样的气质,我会根据作品的内容进行调整,尽力使素材与表达形成一种统一的气息。产生《蝴蝶》这篇文字的松林,位于宁夏南部的泾源县,周围环境确如江南一般,因此你的感觉是对的。
知觉:《白蝴蝶,黑蝴蝶》是你的长篇散文,很厚重,描述与思考很有张力,更具有独到的笔意。
阿舍:“独到的笔意”可能是读者对它的感受,我自己倒觉得我只是如实道来那段生活那段记忆给我生命带来的铬印和思考。这篇散文所涉及的那个“地域”,也就我的出生地,我已经在多篇文字中以不同角度书写过它。现在看来,它是可以被我一直书写下去的,无论是它的外部环境,还是它内部所蕴含的生命势能,对我的生命和我的写作而言,都是无价之宝。之前,我可能多从散文角度来书写它,未来,可能会更多样地以小说的方式表现它。我最近刚完成的一个一万字的散文,也是关于它。
知觉:《流水与月亮》这篇散文让人有种突然想与你同行的感觉,因为在你的眼中,世界变了,这很令人向往。这可能是许多人喜欢你的原因罢。
阿舍:很高兴你提到《流水与月亮》这篇散文。虽然这篇散文没有像《白蝴蝶,黑蝴蝶》、《小席走了》等其它散文那样获得评论界的肯定,甚至没有引起稍多一点读者的关注(它发表在《香港文学》上),但是我却认为它和《山鬼》一样,甚至比《山鬼》更能体现我在散文写作中的思考和尝试。
我可以直言不讳地告诉读者,《流水与月亮》是我在散文虚构性上的第一次尝试,效果还算满意。当然,它并不是完全的虚构,至少旅行的线路不是虚构的。它其实是一次“实的行走”和“虚的精神”的结合,从而抵达我想呈现的“行走的真实”。这类散文我写的不多,完全意义上可能只有《流水与月亮》和《山鬼》两篇,但是,我却觉得它们比其它那些十分“实在”的散文更能体现我的写作。这类散文之所以量如此之少的原因,还是由于它的难度,一,它需要十分饱满的精神能量、坚韧的构架意识,二,支撑这类散文的地基——也就“现实”要令我产生非常清晰和强大的写作冲动。事实上,这两方面的准备常常令我感到有所缺失,所以,这样的作品也就只能再等机缘。
最近读到卡尔维诺的一段文字,他在《为什么读经典》一书提到博尔赫斯时说:“他提倡以精神秩序战胜世纪的混乱……看到一个以智力空间的形象和形状构成的世界,它栖居在一个由各种星宿构成的星座,这星座遵循一个严格的图形。”
读到这些文字我很激动。写下《流水与月亮》这篇散文已经过去了五六年,我差不多淡忘了自己曾在散文写作中做出过那么有信心却又无人问津的尝试。卡尔维诺的这篇文字像是一盏探照灯,将我在写作中被自己遮蔽的一个角落再次照亮,从而提醒我:写作中,一些几乎是在本能冲动中进行的尝试,或许正是发自生命请求的、属于你自己的路。当然,现在,我还不能为自己的写作做出任何界定,我甚至悲观地相信,或许,有生之年,我都无法完成这种界定,因为,找到一条最适合、最充分、最独特的表达之路,在我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是慢慢地接近。
知觉:你还写长篇小说。比如,你的长篇小说《乌孙》被誉为“西域版的大名宫词”,这篇作品语言优美,时代跨度较大。这篇作品有什么样的前因后果。
阿舍:这篇作品不在自己的计划之内,是临时蹦出来的“生命偶遇”。写作之前,我刚开始学习写短篇小说,对小说写作的一些基本要素还处于似懂非懂之间。这时候,突然有朋友相邀,写这样一部“命题”式长篇历史小说。要不是说“无知者无畏”,倘若换在今天,我是不敢接下这样的约稿的。但当时,我就是凭着一股热情毫不犹豫地接了下来。这部长篇从阅读历史资料到完成也就半年时间,二十万字,速度很快,现在想来令我自己也十分吃惊。连短篇、中篇都写不好的人,竟然一口气写了一个长篇。但是,写作中的任何尝试都是有益的,哪怕失败的写作。
“西域版的大名宫词”这个说法是出版社出于宣传目的贴的一个标签,当然,阅读过它的读者也提到了它在语言上的表现。我承认,在语言上,我是努力在寻找一种“西域的历史的腔调”,这是我的一个尝试,也是我个人在审美趣味上的一个选择,以后如果再写这样的作品,大的腔调不会改变,但可能会朴素一些。也就是说,至少目前,我是认可这种“西域的腔调”的。
另外,因为我对写长篇小说没有更多的经验,所以,在结构上就只能选择一条稳妥的路——以时间为线索按部就班地写。但当时,一个清晰的认识是:除了外在时空、风物、日常生活环境的不同,无论多么具有神秘色彩的人物,无论多么久远的古人,人的内心及精神世界都是相通的。把这一点定为贯穿写作始终的思路,所以,写作中,这篇小说的重点就放在了人物的内心和精神世界上。比如两位女主人公,必须深刻领会两个人截然不同的性格;又比如在张骞完成使命回中原复命之前,乌孙王为他们举行了盛大的送别典礼,典礼上,两位歌手唱的歌,歌词中采用的譬喻手法,都需要显示出西域人与中原人在心理、情感上的不同。这一部分是靠阅读史籍之后的理解与想象。另一方面,人物不可能存活在只有内心与精神的真空中,支撑这些人物的舞台,是西域及中原人的日常生活,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吃穿用度。在一定程度上,正是这些日常的用品、设施与环境,更能够给人以真实感、亲近感。比如乌孙王国宴席上吃的食物,乌孙国君的装扮,细君及解忧远嫁乌孙时乘坐的车辆,随后居住的房屋等等,这些日常用度,必须准确地符合那个时代的风俗与习惯。那么,这一部分想象的空间几乎没有,全靠查阅相关书籍。为此我专门买了许多书,现在记得最深的是《西域异服》、《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和《亚洲古代兵器》。所以,整本书的写作过程,其实是一个学识不断积累的过程。但现在看来,因为是第一次写长篇小说,在写作的技艺上,有许多地方还不成熟,比如在几个重要人物的情感历程和命运方面,在情节的推进上,都有可以再向深处开掘的空间。
知觉:你刚刚出版了短篇小说集《奔跑的骨头》。散文写的好也就罢了,短篇写的好也行,长篇还能写出花样来。你是怎样炼成的?
阿舍:虽说是新出版的书,但这本《奔跑的骨头》收的大多是这几年已经发表过的短篇小说。不能够算新。呵,你这样问,我倒觉得我是不是太分心了,是不是应该只写一类,把一类写得更好呢?
其实这个问题我早就问过自己。我们现在划分写作的体类,是小说、散文、诗歌、戏剧等等,写作者也因为有了分类。而我呢,一开始写起来,就没有自觉地将自己分门别类。平常的一些小情绪、小思绪,我会用分行的短句进行记录;生命的一些体验我觉得用散文表达甚是舒畅;对世界的一些认知,又觉得小说可能更适意和更自如,于是,就成了一个什么都写的写作者。总得来说,是觉得什么合适就用什么表达,评论界或者读者对写作者的分类只是为了便于评论和谈论,于自身的表达需要没有多大关系。再者,所有文学体式的内部,其实都是相通的,写作者想写什么,体式只是一个外在形式的选择,当然,体式是有各自不同的美感的,这一点,还在于表达的内容去决定。
知觉:你是不是也是因为喜欢语文老师,才喜欢上的写作?
阿舍:不是,我不喜我的语文老师。我唯一喜欢的老师是初中的数学老师,他长得年轻、帅气、修长,但喜欢也没用,我的数学成绩一塌糊涂。
喜欢上写作已经很晚了,已经结婚生子,但之前一定是暗暗倾心了很久,具体哪件事激发的,现在记不起来了。
当写作慢慢由喜欢而成为生命的一部分,你的生命因此而蜕变,因而有了两个生命。
最初的写作,仅仅是喜欢,是单纯的写作,是从生活中逃逸出去的一部分,常常使我与生活产生对立感。现在不是这样,写作不再是孤立的,它已经从逃逸出去的一个角色,反过身来影响我的生活和生命了。它和阅读一起,不断使我意识到自身的缺乏,从写作的技艺、到对世界的认知,再到个人的素质等各个方面,使我得到一点一滴的修复。经典上说,造物最初确已造出人最美的形态,然后又使他变成最卑劣的,但那些行善和求道者,能使自己慢慢返回到最美的形态。在我看来,也许写作与阅读正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行善与求道,都是在帮助我修复自身。所以,我倒不觉得因为写作,我有了两个生命,我把写作与生活看作生命的两个重要内容,它们互为滋养,使生命得以充盈。
知觉:写什么、怎么写和爱什么、怎么爱一样,亘古扰人。你是怎么办的?
阿舍:先是要认真扎实地生活吧,这样才能具备写的可能性。如果在生活中,对自己、对他人、对阅读、对大自然、对世界什么都不在意,匆匆而过,不停下来观察,不细加体会和感受,也就是不去追究自己的内心和周围到底有什么,发生了什么。写作当然成立不了。当然,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写作者,这样的参与、观察、感受、理解和发现,又要比旁人更独特更细腻更深入,这样,写也才能坚持下去。现实的内涵如此丰富,精神的疆域如此深广,至于写什么,我个人认为,当然是写你感受和理想最深的,最想表达的。怎么写是一个无止境的话题,因为写作本就是一条无止境的路。我个人感觉,这些年的写作,其实是在一个不断校准的过程中。这个“准”指的是:表达的清晰与丰富。对,是在不断向这个方向走,不断地尝试,不断地失败,不断靠近一点点。
知觉:你从事的职业是媒体,这份职业对你的写作应该有非常直接的帮助吧。
阿舍:哪一种职业对写作都会有帮助。这个职业可能在培养我的理性思维上对我的帮助更多。
知觉:哪些或那位作家的哪篇作品对你有较大的影响?谁与你有着精神上的相通?还喜欢别的艺术吗?
阿舍:是这样的。人的一生都在不断的成长,写作也是这样,分成各个阶段,从上一个阶段到下一个阶段,可能是这本书这个作家的影响;但过了这个阶段,也许就另一个作家了。生命形态不同,感悟力不同,那些文学典籍对人产生的作用力也不同。总之,我是没有碰到那种一下改变我的写作的一本书,倒是各个阶段都有一两本比较重要的书。比如说刚写作的时候我读残雪、张承志、博尔赫斯,后来读阿赫玛托娃,读尤瑟纳尔,现在又迷上了契诃夫。
我非常愿意谈谈契诃夫。契诃夫是十九世纪文学大师,对比同时代的莫泊桑、福楼拜,我还是更喜欢他。为什么?还是因为契诃夫的温婉动人。每读完一篇他的作品,我都要放下书发会儿呆,想想契诃夫的心肠是多么柔软多么细腻。即使是写那些他想讽刺的人,他也写得不“冷”、不“傲慢”,他喜欢通过自己的幽默品格来化解小说中的“刀锋”,就是这一点感动了我。而莫泊桑,他有一个小说集《左手》,把女人都写得坠落和不道德,或者罪魁祸手。呵,当然,在另外的集子里,他可能已经转换了笔触,但是,没办法,他的《左手》已经得罪了我。福楼拜的作品,更像一个男作家的作品,刚硬、果断,但这正是我更喜欢契诃夫的原因,因为男性作家笔下的柔美往往更能打动女读者。
别的艺术,当然啊,电影、绘画,如果以后不写作了,可能会去学画。
知觉:请你详细谈一下你的两个代表作:《白蝴蝶,黑蝴蝶》、《小席走了》。
阿舍:关于《白蝴蝶,黑蝴蝶》,前面我已经说得差不多,它是我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回望,是对那段生活那段记忆给我生命带来的铬印和思考。这样的作品还会有,我想我是在通过这样一次次地回望,通过认知那片地域,更深地理解人的生命力和精神世界。《白蝴蝶,黑蝴蝶》虽然评论认为它有一种粗砺的风格,但我知道我写它是启动了最细腻最细致的情感的。我喜欢那个评价,它道出了一种呈现的反向张力,很准确。
《小席走了》写得很早,大概是写作的第二年完成的,而且出乎意料地获了一个奖,当时很是鼓舞了我,也替我出了一口闷在心里的气。其实写《小席走了》的机缘实在可笑,可以说是在赌气。那时是2004年,那段时期写出的作品多贴在一个叫做“新散文”的论坛上,以求大家评论交流。那时候,大家对我的文字有个大致的评价:虚蹈、唯美,过于精神,不够生活。我嘴上感谢大家的批评,心里却有些不服气,就想:不就是要让我写实么,那我就写写看。对,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写实能力”。于是就有了这篇,然后又获了奖。之后,就仍旧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了。
人物简介:
阿舍,维吾尔族,汉语写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会员,宁夏作家协会会员,银川文学院签约作家,媒体编辑。散文《小席走了》获2004年第五届“PSI—新语丝”网络文学一等奖;散文《白蝴蝶,黑蝴蝶》获2010年《民族文学》年度奖;散文《山鬼》获2011年《民族文学》年度奖。2011年2月,出版长篇历史小说《乌孙》。2012年4月,出版短篇小说集《奔跑的骨头》。
《知觉》2012年7月刊总第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