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外出回来,在楼下的防盗门旁发现了一个装着一迭彩页的信封套,无意间掏出一张,竟然是盼望已久的“快速加装电梯”信息,本以为前段时间被政府鼓吹得沸沸扬扬的解决老旧小区垂直交通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消逝了,真没想到有了着落!
投送彩页的,是一家已有18年历史的专业现代化电梯服务企业。从彩页中了解到,他们拥有一支装备精良,技术过硬的工程技术队伍,在惠州、深圳、河源、汕头等地设有分公司、办事处或售后服务站,具备了专业安装、维修保养的A级资质,是可以让我们信任的施工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是政府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由于楼价高企,我们这些老人大部分无能力新购有电梯的高层住宅,只能居住在无电梯的多层住宅,这既给很多腿脚不方便的老人上下楼带来不便,严重影响了老年人生活质量,同时也有碍政府提倡的居家养老模式的广泛推广。
去年6月召开的第十四届4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市长传达学习了上级有关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会议精神后,就曾经重点部署了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适用范围、实施主体、实施条件、资金筹集、管理维护、财政补贴等内容,并对涉及到的各类审查进行详细规定,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在那个会议中就已经指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对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市民群众高度关注。各区(县)要加强组织实施,积极发动、协调、指导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开展增设电梯工作,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汕头市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明确提出,从2019年起,按照能补尽补的原则,对全市当年度竣工并已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四层及四层以上多业主无电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进行补贴,一个梯口由市财政补贴4万元。同时,按照一个梯口1万元的标准,市财政对增设电梯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进行奖励,作为其日常工作经费。各区县政府应同时按照市级补贴和奖励的标准,同等额度进行补贴和奖励。
在那个会议上曾决定,这个《意见》自2019年6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6月14日止。有效期是5年。倘若超过这个有效期,尚未加装电梯而又需要加装的,可能又要重新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再次修订。我们这些老旧小区的多层,有许多是根本就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都未曾取得的,真的唯恐加装电梯这个“美梦”落空,成了一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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