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增加,养老院逐渐成为一个社会比较关心的热点话题。尽管部分养老机构已经根据老年人的需要,打造好了较系统的基础设施和提供出较好的伙食,仍然有不少老人对养老院的服务质量问题抱有较大的顾虑,不愿意住进养老院。
今天读报,刚刚从汕头权威媒体的报道中了解到,市民政局网站发布了《关于中心城区养老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目的是为了规范养老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读报中,却欣喜的见到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养老服务项目的细化要求。一是强调中心城区由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政府制定并拟公布的养老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特级护理每人月3300元、一级护理每人月2700元、二级护理每人月1500元、三级护理每人月800元。床位费每床月360元;二是强调,养老房间内应提供床、木质沙发、电视机、衣柜、床头柜、电风扇等用品;三是特别规范了护理服务内容的细化。特级护理包括每天打扫房间1次;为服务对象穿/脱衣、洗头、洗脸、口腔清洁、刷牙、漱口、洗手、洗足、洗澡、床上擦浴、会阴清洁、修剪指(趾)甲、梳头、剃须等;喂水、喂饭、鼻饲等饮食护理;协助排便、更换尿不湿等排泄护理;床上体位转换、轮椅转移、移动辅助器应用指导等转移护理;睡眠照顾、及时更换床上用品、使用热水袋等其他护理;对长期卧床不起的老人定时翻身,轻拍、按摩受压部位;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护理。三级护理服务内容包括:每天打扫房间1次;提醒及指导老人做好日常卫生护理;定期更换床上用品;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护理。
在大部分的相关调查中,上了年纪的老人都各有各的脾气,认为养老院不自由,不习惯集体生活;基于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和自身养老的生活问题,很多老人还是会选择已经习惯了的家庭式养老。倘若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能够像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那样尽心尽职,老人在养老院既可减轻孤独感,还有周到的服务和基本的医疗设备,比起空巢家庭更能享有色彩的人生,那么,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