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王传言-
-王传言-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26,171
  • 关注人气:1,056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冒领的归冒领,冒充的归冒充

(2013-05-04 09:49:44)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针对网上《奥运冠军张继科七年工资被冒领》的实名举报,青岛体育局今日下午书面回应称,发帖人假冒该局机关干部发帖,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涉及副局长宫成力的住房等问题,该局党委和纪委将作进一步认真调查核实。( 53 人民网)

实名举报却遭遇先调查举报人,这种事件并不鲜见,除了有意掩饰真相外,还有灭口的嫌疑。既然“陈勇”之名义发帖者是冒充的,这是一件事,应该追查到底。但是,对于发帖内容的真假也需要追查到底,这是另外一件事。不能因为发帖者的身份是冒充的就忽略了举报内容的调查。在这起事件中,冒领的应该归冒领,冒充的应该归冒充。既不能因为冒充的身份掩盖了冒领的真伪,也不能因为冒领的真伪去淹没冒充者的身份。真的“陈勇”已经报警,真的被举报者也已经做了情况说明。但这些仍旧云里雾里,让观众们越看越不明白。

在这个以“陈勇”名义发布的举报帖子中,涉及到冒领张继科等运动员的工资一共400万元以及被举报者的多处房产问题。而青岛市体育局的回应是“历史原因”。就此打住,却没有进行细致的回应。如此,不能不产生这样的疑问:如果是局外人,怎么会清楚这么多内部,连冒领工资的数额都给出了呢?如果这个发帖者“陈勇”真的是冒充的,理应以诽谤罪惩罚。但问题是,如果这个发帖者陈述的内容是真实的呢?到底该不该治罪呢?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没有问题,那就是恶意诽谤,自然会清者自清并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让冒领的归冒领,让冒充的归冒充。这才是对该举报事件应该保持的态度。对于举报者首先应该保护,我们看到的却是报警和调查,如此岂不是打击举报者的积极性吗?无论这个“陈勇”的举报者背后是谁,都应该先调查其举报的内容,让举报内容浮出水面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没有冒领工资,缘何又给出一个“历史原因”来搪塞公众?如果清白就不怕立刻公布自己的账目和财产,这本身就没有遮掩的地方。在举报内容核实清楚之后,到底有没有问题,到底存在不存在问题。然后才是调查举报者身份的问题,不能因为举报者的身份就故意不敢面对举报内容的真伪。

认真对待每一次举报是党政机关贯彻所谓的群众路线的基本,这也是贯彻群众监督的手段之一,尽管这里面鱼龙混杂,也需要认真对待。对任何一起举报,首先要调查的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次才是发帖者的身份,有的时候,发帖者即使冒充别人的名字或许也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手段。这次青岛体育局的第一反应及时而迅速值得肯定,更希望“进一步调查”尽快水落石出。(文■王传言)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