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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事之秋

(2011-08-29 08: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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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狗事之秋

/王传言

俗话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有说,在劫难逃。此乃诚也。当我带狗去菜场买菜的时候的遭遇能说明这一点。话说我买好葱,正要离开。一女子上前说我的狗咬了她的儿子。他妈的!这简直是恍如梦境,我真的觉得我是在做梦。她说得头头是道,煞有介事。我真是百口莫辩。更可气的是周围的人竟然也在帮腔。诸如,“是你的狗咬的,你就承认嘛!”“不要唱高调啦,我看见是你的狗咬的!”“你牵着狗进来,孩子就哭着进来了,不是你的狗咬的吗?”“这个时间就你带着这一条狗,肯定是你的狗咬的。”

我能说什么呢?狗是金毛巡回猎犬,是搜救犬和导盲犬的选择犬种,是极其温顺的。从金毛会不会咬人上说,可能的。但我的狗是我牵着的,狗在前,我在后。若狗咬人,我定会看见。更有常识的是,我的狗要是咬了人。我还在这里等死,等着人来找我啊,我岂不是变身傻逼了嘛!再者,从其小孩子的所谓伤口看,两条腿上都是并列的两点。乖乖!狗难道这么对称地咬?难道她的儿子是死人,被咬了一条腿,还等着被咬另外一条?但是,她就是一口咬定就是我带的狗咬了她的儿子。我说,看看录像吧。结果,录像显示,我根本没有跟她儿子交汇过。其实,我已经没事了。除非,我带的狗其狗牙够长,能够穿越时空。

但她还是不放松,我说就报警吧。让警察说。然后再去医院。或者再去法院。判决吧!大不了我陪着。结果,在疾控中心。医生的话真让人如梦方醒,医生说,这里不鉴定是不是狗咬的,你觉得是,就打预防针。她们貌似傻眼,还问我怎么办。我说,我要证明我清白。她老公说,医药费平摊。我说,我只能出于人道主义,出八十。医药费一共一百八。浪费了我整整六个小时的时间。她的初衷存心是赖账的。阎王好对付,小鬼最难缠。在110民警到来之时,就此了结。这纯粹是狗引起的事情。而我带狗,却是因为鬼使神差。说不清楚道不明白。

当然,我想,没有带狗的话会不会有这样的事情。更假设没有养狗的话会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当然,这只是假设。我更相信的是这可能真的就是宿命的安排。是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恍如梦境一般的事情,狗事之秋的事情。

去年的十一月份,也有一件事情。与狗有关的事情。将狗寄养在某宠物店,与其原女主人说好不要钱。结果,最后还是要钱。其男主人纠缠之中被打流血。流血的自然是我。也是在民警同志们的调节之下了事。据说,这样的话已经在湖西派出所和湖东派出所都有了我的记录,记录都是因为狗。不知道之后还会不会有事情。只是希望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少。但有的事情你是躲不过去的,就是你的劫数。犹如西天取经的九九八十一难一样。

自然,通过这些事情,也有经验存在。幸亏有监控,否则,我必然死也说不明白事情的原委。嘴长在人身上,爱怎么说就怎么说。而周围的那些人都是一群没有常理和逻辑的傻逼。有一个人竟然说,你进来之后,小孩子就哭着进来了啊!不是你的狗咬的,是谁的狗?我就说,前边死了人,我正好经过,就是我杀的吗?于是,他开始说我嘴太臭。但我说的是实情,只是打个比方。

既然,还不确定是不是狗伤。就不能自己说了算。既然,没亲眼所见,就不能随便说说。在这些人之中,只有一个老太太讲的话最客观中肯。她说,你们都没有看见,就不要乱说嘛!除此之外,都他妈扯犊子的话,且都倾向于小孩子那一边。仿佛,我带的狗就肯定是理亏的。当一个人面临着这种状况时,情何以堪?辩论,他们自然不是我的对手,我有逻辑和常理。但是,这些人不讲逻辑和常理。这叫做,秀才遇见兵。我更不能缄默,否则,他们就会说,你看,理亏了,不说话了吧!我声调高了,他们就说,你看,心虚了,这么高的声音干什么?我只能说,只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他们就说,别唱高调了!你说,我还能说什么呢?真是,说,还是不说,这是一个问题。

同时,我更看见社会底层的劣根性。我也是底层社会中的一员,所以看得更清楚。她这样做,纯粹是讹人的。更有旁人说,怎么不将发票开一千呢?好让我多出钱。这就是民间,一个最真实的民间社会的逻辑。这就是所谓的社会,血淋淋的现实。我真得感谢现代科技的监控设备,否则,赖上我,我只能认倒霉。因为说不清楚啦。可见,现代科技必须承认其先进性,在抵御这样的事件上的有效性。不知何故,社会中的人会变成这样的样子。我想,这不是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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