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模式”争议中敲锣,集采探索无止境
(2013-10-31 09: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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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投资周刊财经 |
分类: 商业与流通 |
“广东模式”争议中敲锣,集采探索无止境
文
10月21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通知药品生产企业向该中心递交报名材料,拖延三个月之久的广东基药招标,在业界争议声中,正式拉开帷幕。
药品集中采购发展到网上交易平台,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时代的潮流,作为第三方机构的一个雏形,药交所模式已经在重庆运行了三年,在商业贿赂阴影还未消除的医药市场,广东省的招标采购探索,无论业内质疑也好,期待也好,都有很大的想象空间。
集中采购被异化
据了解,目前公立医院的招标采购采取集中采购以来,一直存在争议。从政策发展形势来看,是存是废的问题已经不存在。但从目前医药招标总体来看,还没有比较成功的经验。
以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为例,原国家卫生厅在2009年发布的7号文统一了招标采购原则,从各省份的执行来看,基本都做到了以省为单位、统一挂网、竞价议价相结合、合理选择配送商、重新划分质量和层次的权重。
但是,安徽招标采购模式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尤其是“唯低价是取”的策略让企业倍感凉意。随后其他省份出台的基药招标采购政策多无新意。此后,在企业的一致诟病中,这一政策在后来上海、安徽基层等招标中有所纠正,不过并未成为主流。
据了解,在今年两会期间,医药行业数十位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在行业座谈会上联名建议取消政府主导的药品招标采购,由公立医院直接进行药品采购定价。
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李宪法认为,“现行的政策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它已经异化为地方政府二次限价和市场准入。”
这些年来,政府参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具体事务越来越多,“降价、纠风”等非主要目标被越发强调,而被异化成为“二次议价”的招标采购政策也挫伤了医院和企业的积极性。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解读当前药品集中招标时曾表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改革,实质是对各方利益的调配。”很显然,目前利益分配并没有理清楚。
从2009年新医改以来,各地形成了多种招标模式,但并没有兼顾好药品的质量和价格,国务院提出的量价挂钩也没有在招标实践中完善,而贪腐现象时有发生。
药交所模式或是出路
从“目前的现实来看,药品交易所或是未来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的实现方式”,李宪法研究药品招标多年,他认为药品招标采购改革不会一步到位,需要不断修正探索。
多年来,医药分开是治疗医疗体制顽疾的良方已经成为共识,但是如何做到医药分开,在李宪法开来,药品集中采购是最佳的实现方式。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医药分开和药品集中采购是两条道上跑的车,但是实际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政策目标与医药分开高度重合,都是切断医院运行与药品销售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从源头上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
据了解,美国也有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但是没有出现类似我国的问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国有一套完整的药品流通体系。物流成本低,而且采购是通过第三方组织来进行的,能够全程进行有效监督。
最重要的一点是,美国还有一个第三方的评审机构PBM,医院开出的处方必须通过这一机构的评审,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支付。PBM的专业化水平非常高,可以审核医院给患者开的处方是否合理。在我国,这一块完全是空白,由于没有专业的第三方评审和付费系统,医院开出的处方往往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
“我国药品集中采购亟待进行政策调整,是整个医药卫生行业的共识。我个人认为,以政府限价为主要任务的‘药品招标’向符合国际标准的药品集中采购转变,将成为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
李宪法认为,没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参与,我国的公立医院的药品集中采购就无法实现政府与市场机制的有效结合。
这些年来,由于现行药品采购政策对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实行政府包办,将集中采购异化为地方政府的挂网限价和市场准入,中介服务日益权益化。
李宪法分析称,“继重庆之后,广东选择药品交易所模式探索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的实现方式,方向是正确的。但路应该怎么走,需要进一步研讨和论证。”
近期几个省份药品招标动向:
上海:新增基药招标近日启动,限定规格招标范围缩小
延期一月之余的上海基药招标工作终于在10月23日正式启动。本轮招标范围依旧覆盖所有新增基药,但与之前招标思路不同的是,将严格按照新版基药目录中规定的规格执行,这意味着,招标的范围将缩小。
本轮招标范围依旧覆盖所有新增基药,但与之前招标思路不同的是,将严格按照新版基药目录中规定的规格执行,这意味着,招标的范围将缩小。
这与此前招标通气会上阐述的招标思路大相径庭。早在9月上旬,上海招标办负责人曾透露,“本次招标不限定使用规格,只要满足新版基药规定品种剂型即可,这样可以保障患者的用药连续性,防止病人返流至二三级医院而引发社会震动”。
甘肃:2012年版新增基本药物目录形成
经过企业申请、资质审核、价格限定和备案,甘肃省2012年版新增基本药物过渡期调整目录形成,即日(10月21日)起在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采购。
自今年7月甘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启用新基药目录,此次纳入过渡期调整目录药品的采购周期,将截至新一轮基本药物中标结果产生。甘肃卫生厅规定各医院对新增基药的采购不得超过基本药物采购总金额的30%。
据了解,过渡期基本药物采购目录由两部分组成,包括2011年度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及过渡期基本药物调整目录,共988个品规,其中224个品规限定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另外,特殊管理和直接挂网药品,为麻、精、毒放等特殊管理类及采购困难等急救药品,共24个品规,不执行网上采购政策,继续按原采购方式采购。
甘肃省卫生厅表示,过渡期基本药物调整目录中同品规其他未获得挂网资格的药品,不得作为甘肃基本药物中标结果使用和销售,不享受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规定。
广东:广东基药招标拟定竞价分组
10月14日,广东省卫计委下发通知,明确为基药招标竞价分组定调,这被不少业内视为广东招标将启的信号。广东省招标办负责人回应称,正在做前期工作,招标时间还未明确。
此前,广东省已经正式印发广东省药品交易新规,对基药交易、非基药交易、药品采购与配送、药品交易监督管理等六方面内容制定了实施细则。广东省对非基本药物采取“报价最低品种中标”的规则,对基本药物采取“双信封”评审制度,其中经济技术标占10分,商务标占90分,价格因素在整个药品交易新规上占主要地位。业界普遍认为,新规实施后,对大部分仿制药企业而言,价格体系维护趋难。
然而,时间过去了一个多月,招标工作启动却“难产”。 近日广东省卫计委发布关于公布广东省2011年基本药物招标目录(省增补品种未纳入国基部分)和2013年基本药物交易报名目录说明的通知。对此,有媒体报道称,通知明确为基药招标竞价分组定调,令企业“头疼”数月的广东招标工作启动逼近。
同时,不久前广东省物价局对专利、原研、单独定价药品进行最高零售价的公示,也被视为吹响招标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