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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温再兴《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3-10-29 10:45:03)
分类: 政策与法规

温再兴:借势《意见》,

把零售药店打造成“大健康”平台

文   本刊记者 代喆

 

药品流通行业在健康服务业发展中将承担四项任务

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意见》同时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健康服务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与药品流通行业直接关系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中医医疗保健、健康咨询管理等多样化健康服务;

二是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的能力;

三是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并宣传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

四是建设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平等竞争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健康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

 

商务部在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方面的打算

《意见》指出,发展健康服务业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政府主要是在制度建设、规划和政策制定及监管等方面履行职责,重要的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企业发挥主体性作用。药品流通行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渠道之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分工,我们在贯彻落实《意见》方面也承担着重要的责任。我们正在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结合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的措施和办法。目前药店开展大健康服务还存在不少体制和政策障碍,一是来自政府相关部门的禁售、限售令;二是国内的保健产品市场混乱,假冒伪劣现象严重,药店产品渠道来源复杂,产品良莠难分;三是零售连锁企业自有品牌的产品很少,只有少数有少量自有品牌或贴牌产品,并且多集中在保健品。

为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我们一是要主动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参与相关法规政策制定,为药品流通行业开展健康服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指导有关商协会建立优质健康产品库和流通追溯平台以及采购平台,在较短时期内集中一大批有信誉厂家生产的健康产品,包括贵细滋补、保健品、家用医疗器械、药妆和特殊膳食等,形成品牌集合优势,为零售药店提供丰富多样的健康产品,优质优价,满足消费者对健康和美化生活的多样化需求,逐步将零售药店打造成“大健康”的平台,使广大百姓形成要健康、要美丽,找药店的消费习惯。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加快培养药店健康咨询员、健康管理师等有职业技能的从业人员。

 

零售药店应把握机遇

我国现有42万多家零售药店设在社区乡镇,贴近百姓健康生活,在大健康服务中是大有可为的。从其他国家情况来看,无论是药品还是其他健康产品,零售药店都是销售主渠道,也是为居民提供健康服务的重要场所。商务部已经把开展多元化经营特别是健康管理服务,作为推动药店转型升级发展的方向之一。而《意见》的出台,将有力促进我们全行业的健康服务大发展,我们要乘势而上,力争走在前列。

目前,零售药店面临房租和人工成本等的压力,发展存在一定困难。现在国家鼓励开展大健康服务,是个转型发展的很好机遇,要高度重视和把握时机。应该说,零售药店在健康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百姓比较信得过,特别是零售连锁药店占药店总量的三分之一,其先进的管理、专业化的服务、中医药特色等等,本身就是一种品牌优势,其效应必将得到进一步发挥,成为健康管理服务的主要载体和重要渠道。目前,药品零售市场销售中非药品占比24%,健康产品包括中药饮片、保健品、特殊膳食、家用医疗器械、药妆等还有很大发展空间。目前在国外,零售药店承担居民慢性病、老年病患者和戒烟、减肥等各种健康管理服务是普遍的做法,但在我国药店还很少开展。近几年,一些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一些药店开展中医诊疗、康复、保健咨询等服务,都取得一定的经验,我们准备进行总结推广,希望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健康服务,大胆实践,抢占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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