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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不愿透露姓名的匿名人士口述,阿莱娜·丽莎整理成文
我的职业生涯从押运犯人开始,一干就是七年。工作的时候通常要去不同的警察局和监狱接犯人,再把他们送去法庭。我去接犯人时,先找到他们,给他们戴上手铐,如果一次要押运多人,我会把他们用链条铐在一起,再将他们押上囚车。一般来说,平均每天押运 40 到 60 个犯人。
我曾经干过几个出名的案子,比如押运已被判处终身监禁的
为了能够监视他,我们把他关在驾驶室后面的隔间里,他时不时地看向窗外,偶尔和我们交谈几句。他问:“嘿,还好吗?” 接着又谈论起天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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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参与了打击黑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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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囚犯都按照类型来划分。包括我们所说的犯人中
“普通人群”,这类犯人面临的指控通常是非法交易、单纯强暴罪或者诈骗罪。他们就是人们所认为的
“普通囚犯”,他们在监狱里有更多的自由活动空间。再者是需要 “单独羁押” 的犯人,他们不能像 “普通囚犯”
那样关押在一起,也不能用同一辆囚车押运。
这类犯人活动范围更小,不像 “普通囚犯” 那样拥有更多使用设备的时间和特权。他们面临强奸、虐待或强奸幼童的指控。博纳多就是这类犯人,在监狱中,这类犯人是个禁忌,你很可能因为跟他们接触而丧命,所以我们采取了全面的预防措施,将他们单独押运,在法院里,我们也会将他们单独羁押。
但是对于杀人犯,除非是谋杀儿童,否则都可以被归为 “普通罪犯” 一类。任何针对儿童的犯罪都会被视为重罪,甚至比杀七个成年人都要严重。这看起来很奇怪,但是人们的心态就是如此。
很少有犯人敢在我的监视下逃跑。曾经有个家伙偷偷解开了手铐,他试图挂在囚车底下,当囚车驶出安全区,他一松手摔倒在地,拔腿就跑。但不出 15 分钟,他就被抓回来了。在法庭上,这个犯人从被告席中跳出来企图逃跑,他跑到了法庭的另外一边,但最后都被我制服。
还有一次类似的事件,事情发生在多伦多老市政厅,当时那里被改为了法庭。我的一位同事从后面将一个囚犯带进来,囚犯一见光,就挣脱了我的同事,沿着大街逃跑。他被捕的时候正准备挤进一辆出租车,手上还带着手铐,整个过程只花了 20 分钟。
大约一年前,同样的事情也在老市政厅上演。审判席上有个窗户,虽然我们一直想用木条把它封起来,但政府一直没有采取措施。于是一个囚犯用手肘打破了玻璃,从二楼跳了下去,一路跑到了皇后街,当他想搭上电车时被捕了。
每当囚犯逃跑时我们都会兴奋得肾上腺素飙升,但事后只会把它当成玩笑,并且嘲笑押运犯人的同事们。但也存在冲突,犯人们会对我们施以拳脚,这类的冲突大约每天会发生一次,几乎已经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但囚犯逃跑的事件一个月才出现一次。
每个囚犯都想被归为 “普通囚犯” 一类,没人希望被分开关押。在监狱系统中,被单独羁押或者我们所说的 “单独关押囚犯” 不是一件酷炫的事情,不知道囚犯们是不是用的这个字眼。“单独关押” 的囚犯可以选择和 “普通囚犯” 关在一起,但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不会这么做,他们知道这么做会有怎样的后果。
博纳多绝对不会签署弃权声明,他绝不会和 “普通囚犯” 关在一起,因为他知道自己会因此丧命。不过只要他愿意,他就能和 “普通囚犯” 关在一起,这种情况非常罕见,事实上大部分人都不会这么做。这些犯人进出监狱的次数够多了,他们知道自己在监狱里将面临怎样的命运。博纳多第一次入狱时,几乎每天被监禁23小时,剩下的一个小时他可以从牢房里出来,去锻炼、洗澡或者干些别的事情。对他的安保相当严格,所以他从自己的牢房里出来的时候,整个监狱几乎像被封锁了一样。
许多被单独关押的犯人都患有一定程度上的精神疾病。我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和他们说过话,见到他们的次数也比见 “普通囚犯” 要少。他们在监狱里进进出出,时间一长,监狱就成了他们的世界,甚至是他们全部的生活。他们知道自己的命运,但这并没有让他们感到恐慌。
我和一些囚犯非常熟悉,我见他们的次数几乎和我见我妻子的次数差不多。我们的交流只是寒暄,囚犯也需要些关怀。在那几年里,我很尊重他们,而在从事这份工作之前,我可能对他们不太友好。虽然并不知道这份工作会给我带来什么,但我并没有过害怕。我们接受了防御训练,掌握了防御的技巧,有精良的装备,并且总会有队友的援助,而一想到这些就会让我们很快放松下来。
这些囚犯也得到我的照顾,我拥有对他们的监护权。假如他们出现任何意外,我都负有责任;如果他们身体不适需要帮助,那么我是绝不会以头痛或其他小毛病无须担心这类的话来搪塞他们,剥夺他们去医院就医的权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仍然有人思想保守,认为这些囚犯罪有应当。是的没错,他们的确杀过人,但是他们仍然在你的管理下,你只有尊重他们,他们才不会给你制造那么多的麻烦和冲突。
- 作者:Alanna Rizza
- 翻译:美好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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