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法依缘起而生
(2024-03-16 16:06:12)
那么问题就在这里了,既然说烦恼清净一切法无非是依妄想而生起,那么经文中一开始便说了七种性自性,这七种性自性包括集性自性、因性自性、缘性自性以及成性自性等,依此等性自性相待、相和合,才会有诸法生起,那么你这里说,一切法唯是依妄想而生起,这样说岂不是前后有矛盾了吗?那么到这里,我只能简单的说一下我个人所认为的观点。我认为一个法的生起,它有两种途径,一个是依依他起自性的作用,令诸法相互为缘而生起,那么这个一般说的即是缘生的意思。另一个是指,依遍计执自性的作用,令缘生的诸法在你的心识中现起诸法的法相来,那么这个同样可以叫做生起诸法的意思。前者缘起或缘生的道理,大家一般都是容易明白的,但后者的这个生法,一般就容易误解,比如很多时候说的一切法心想生的这个道理,有人就会产生误解,认为你心里只要想什么、分别或执着个什么来,就会有什么法随之而生起,你想着黄金,就会有黄金生起,你想着美女,就会有美女生起,他认为这样就是一起法心想生的道理。但我认为这样的观点其实是错误的,况且事实也并不是通过这样的心想或这样的妄想,来生这样、那样的法的。原因在哪里呢?因为依这个遍计执自性生法,或者说妄想自性而生法,其实并不是真的有某个法生起,而是说,依这样的妄想自性,通过心识的分别与执持的作用,它会把本来已经建立起来的这个依他起法或缘生法,分别并执持成为一个具有相续的事相或名相存在,那么这个事相或名相的出现,即是所谓经由妄想自性而生成了某个法,但实际并没有生成任何的法,你只是把依他起法经由妄想的分别与执持的作用,而成为妄想中的事相或名相的现起,而说生成了某个法。所以妄想中的这个事相或名相它有没有自性存在?当然是没有的,因为妄想中的这个事相或名相本来不存在、本来无自性,由此而说妄想自性非性故。比如你眼识中的这个相分,它只是依他起法在你眼识中的投影,这个投影并不是依他起法本身,故说这个投影非性。那么眼识中所见的相分已是非性,而你于这个相分,继续妄想、继续分别执持,由此而形成的事相、名相,你说怎么可能有其自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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