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在我心里留下的美好并非只有乡村,好几座路过的城镇,虽身处都市,却远离尘嚣,不可思议,记忆犹新。
曼彻斯特是红色的,汉斯说因为这是红魔曼联队的故乡。
原以为这是一座拥挤得令人窒息的工业城市,安静轻快在这里肯定是无法想象的奢侈;然而,迎接我们的并非乌烟瘴气沉疴遍地,而是明丽爽朗整洁有序。
在透明的天空、粉紫的斜阳、初升的月亮下,那些约显沉闷的玫瑰色建筑像是用来隔绝城市噪音的防护墙,让拥挤的城市呈现出田园生活的幻象,连运河边的红灯区,都沾了几分毛茸茸的萌态。
维多利亚大街上的曼彻斯特大教堂有另一个需要深吸一口气才能说完的名字——曼彻斯特圣玛丽、圣丹尼斯和圣乔治大教堂和学院教堂。
圣玛丽大家都知道。圣丹尼斯是法国天主教的圣徒,被异教斩首而殉教。圣乔治是一名罗马骑兵,在保护基督徒时被异教徒所杀;传说他擅长屠龙,被英国人视为战争保护神。
1086年,这里原本只有一座简单的木结构圣玛丽教堂;到了13世纪,在此原基础上又扩修了一座石质教堂;1421年,这座中世纪教堂再次全面修缮,为期整整100年。
教堂的主体建筑属垂直哥特式风格,一扇中世纪晚期的橡木雕刻屏风,将中殿与唱诗班席分隔开,屏风上的圣徒面孔与支撑镀金屋顶的天使面孔遥相呼应。
莎士比亚的最后一部杰作《暴风雨》中的占星师,就是以那个时代该教堂的主教为原型写的,此主教号称能通过水晶球,从支撑屋顶的天使那里得到直接指示。
卢梭认为,工业革命使财富聚集处人心腐败,优雅而文质彬彬的都市生活,正是旧社会腐朽的糟粕所在,是一张遮盖病态畸形的面具,只有让人们回归孩童时期的天真无邪本性,回归自然宁静的乡村生活,才是揭去这张面具的唯一方式。
尼斯湖畔的厄克特废墟,地理属城镇,氛围胜乡村。这座建于公元6世纪的孤独城堡,面湖背崖,由围墙、塔楼、主楼、客房、要塞等组成,正如哈代在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远离尘嚣》里描述的那样:这是个被时间遗忘的地方,起码从外表来看,和四个世纪前没什么两样:天空是那样晴朗,星星清晰可辨,似乎能听见地球转动的声音。
沿旋转石阶上到已经坍塌一半的城堡高处,看到一千多年前的洗手间、瞭望窗、水地牢。
威廉堡是一座美丽的古城,它周边的山脉和峡谷也是苏格兰高地上最壮阔的。
五月的黄昏,威廉堡城起伏不平的丘陵撒满了温情脉脉的阳光,那些石砌的堡垒和竖有纪念碑的广场,还有圣母和圣芬南天主教教堂的外墙,都笼罩在一圈晕陶陶的金色中。
公元前N多年,能征善战的凯尔特人来到不列颠岛北部开拓疆土,他们那时就拥有用砂石搭建房屋和石阵的神奇技能。公元79年,这片自给自足的偏僻之地被罗马人入侵,大规模激战之后,双方从敌对转为冷战,再从冷战转为融合,直至公元2世纪,“罗马-不列颠文化”慢慢形成。
这些教堂与凯尔特人的建筑风格迥然不同,高大威猛的钟楼和一路向上的尖塔,均被打上鲜明的异族特征,好教芸芸众生仰望、敬畏、顺从。
从邓凯尔德镇的绿色山丘上望去,周围的景色一览无余,泰河水支流四处漫延,肥黑的乌鸦成群飞过,整条马路都弥漫着浓浓的松柏脂香。经过石柱城门行至镇中心,古老的喷泉水若游丝,四周空无一人,静得让人心起相思。


塔上狮子寂寞得张口结舌,门前小狗沮丧得双手抱头,路边猫咪无聊到两耳耷拉。它们和我一样不急着赶路,只管在柔和迷离的幽微中,嗅着若有似无的晚樱,随性冥想。
小镇背后是纤尘不染的步道,暴走族背着九十升的大包,沿此去朝拜著名的格伦科峡谷;青年人围坐在高大的槭树下悠闲聊天,阳光透过叶隙缓缓洒落在他们身上;澄静的河水滋润着公园和绿地,优美的水草在波光中上下浮沉;天鹅妈妈领着幼小的儿女,忙忙碌碌觅食,……都市里呈现的乡村风貌,尤其让人感动。
邓凯尔德大教堂是一座石砌的罗曼式建筑,外部的塔楼和山墙上装饰着圣托玛斯尖塔,内部的玻璃窗和漫长的走廊,也是罗曼式的。
1066年,诺曼人入侵英伦并建立了诺曼底王朝,此后,英伦朴实古拙的木质教堂被罗曼人肃穆凝重的石质教堂代替。
十三世纪是彩色玻璃窗最流行的时期,工匠们先用铅条组成各种形象的轮廓,再把红、蓝、绿、紫等细碎的玻璃块固定在其中,这些成百上千的小玻璃组成的画面包括圣徒和基督,圣经故事,以及花卉图案。
因弗内斯是褐色的。它虽是苏格兰高地地区的首府,却于繁华嘈杂之中,保有超然物外的安详与淡定,不知这与它比较靠近北极圈有无关系。
公元410年,哥特人重创罗马,沿袭了几百年的“罗马-不列颠文化”被哥特文化取代,至今,仍能从尼斯河西岸这些令人神驰的哥特式建筑身上,窥见日耳曼人的傲骄与强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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