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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漠视习惯性思维问责杂谈 |
分类: 时话照说 |
有禁还需能止
在我们的行政体制中有一种怪现象,规定很多,翻开看看,这个“不许”,那个“不准”,禁止干这个,禁止干那个,到处都有,但就是少了一点,你不准他干了怎么办?所以有些规定的实际权威性也就不那么让人重视,其收效也似乎不那么尽如人意。时间一长,规定渐多,再出台一个新规定,也总给人一种“干打雷不下雨”感觉。何以见得?这就让人想起来过去的一件事情,“几十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这件事情大概有二十多年了,现在这张嘴似乎已经被人们遗忘了,难道这张嘴管住了吗?不,只是见多不怪,人们因为麻木而遗忘了这张嘴。开始提出禁止公款吃喝的时候,人们还知道避避风头,但时间不长,这股风就刮得更猛烈了些。有些人还振振有词,什么“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白吃谁不吃?不吃是白痴!”再后来就是人们懒得再提这件事。直到今天中央又提出这件事来,我们才又见到各地匆匆忙忙跟着出台了一些规定。
出现这种现象,根本原因是管理出现的问题。以往,我们的管理只是“说”,谁来管、怎么管、违反了怎么办、管不好又怎么办?这个却没人管。我们随处可见的是“禁止”“不许”、“不准”,下文是什么?下文就是没有下文。像最近网络反映出来的“房叔”、“房婶”、“房妹”、“房姐”等人,其中就有公职人员,或者他们背后就是公职人员,而这些公职人员是禁止经商办企业的。难道这些人不知道这些规定吗?肯定不是。有些干部干起事情来可能很懒,唯有传达文件不懒,因为这是工作成绩之一,也是推卸责任的方式之一,我传达了,违反了那就是你的事情了。问题就在于有人违反了这些“禁止”,没人知道结果也没人知道下文。更有甚者,有些人由此得出一个结论,越是不准干的事情你越是要去干,这说明有很多人已经在这样干了,人家都在干,唯有你不干,说明你不是傻帽就是另类。
这种情况已经成为了一些人的习惯性思维,其行为的延伸就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禁止”,像“禁止停车”、“禁止下水”、“此处禁止倒垃圾”等等。社会事务性的“禁止”可以用人性化的话来代替,如换成:“请不要在此停车”、“水深,危险,请不要下水”等等,但针对公务人员的“禁止”,违反了却不是改个说法那么简单。反腐倡廉问题中央一直在抓,人们对于腐败问题的关注度和痛恨情况却是越来越重,这说明反腐问题并不像经济建设一样那么令人乐观。腐败问题不见根本性好转的原因有很多,人们也做了一些探讨,但这种对于制度规定的习惯性漠视也不能不说是原因之一。你说你的,我行我素,习惯了,制度和法律在一部分人眼里也就没有区别了。反正同样都是说在嘴上,落在纸上,一阵风过去,都可以抛在脑后。正是形成了这种习惯性思维,就令好多事情总是屡禁不止。有些官员本来就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坏毛病,搞什么“见了红灯绕道走”,一旦形成了对于制度漠视的习惯性思维,就是非常可怕的。像最近社会关注的山体滑坡、矿难瞒报、塑化剂、速生鸡等等一些热点事件,各地表态倒是比较快速,可是调查或者查处结果却总是那么羞羞答答。像这种表态多,后续跟进少;道歉多,整改少;调查多,真相公布少的情况,和“禁止”以后无下文何其相似!
制度规定是非常必要的,但有禁必须有止,违禁必须追责。因此,制度规定在制定禁止条款的时候,还必须制定违规责任,同时要建立问责机制,这个问责机制还要包括对问责单位问责人的问责。只有这样,制度的执行才能得到保证,令行才能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