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的三次交通“事故”
(2025-10-30 10: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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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文化 |
浅析我的三次交通“事故”
昨天(10月28日)清晨约6点33分,蹬车由南向北行至维明街与宁安路钉子路口正常右转,忽然一辆电动车男逆行而来,肩背球包、前框装球袋的自己迅速双捏闸(那个逆行电动车男居然没有任何反应,其时我们双方已近在咫尺),由于公路面有刚撒过的水自己连人带车倒地,前车框中的羽球桶也甩了出去,那个电动车男绕过自己没有丝毫停顿扬长而去,我很狼狈地爬起,回头已经没有了电动车男的踪迹,自己瞬间的摔有些羽球场上鱼跃救球的味道,不是那种“硬摔”自己,而是顺势而摔,当然球场上可称“潇洒”,此时此刻却是“狗吃屎”的惨状,到室内,又膝盖已经渗出血及速肿(亏了已经穿了厚些的衣服),腰部也抻到了一根筋,不过没有影响傍晚的打球。想那个电动车男,应该是没有睡醒,他在逆行却没有一丝警觉,如果自己不捏闸撞上是一定的(自己倒地时距他已经不足一米),双方恐怕都会有擦伤,谁的责任呢?
由此,想起了2022年自己的两起交通“事故”,那年冬季有雪的一个晚上打球归途,一女站在非机动车道中间,在摆弄手机,谨慎的自己在十多米处更缓的蹬车,不想还是被已经成冰的雪滑到,好在借用了身后的球包。加上身上的厚衣没有伤及毫毛,只是在想低头摆弄手机女不怕被撞吗?
而那年的8月7日也是一个清晨,驾车的自己绿灯由西向东直行,突然,一电动车女闯红灯而来(后来交警说叫“鬼探头”,因为南转的车还在等待绿灯,她从该死角闯红灯冒出),好在自己有球场上“下意识”的肌肉记忆紧踩刹车,只是扫到了她的电动车的尾部,她坐在地上,我拨打了110、120,结果在医院近三个小时的检查只是擦破了右手和嘴唇。隔天到交警局认定,她不承认她闯红灯,直到交警拿出监控,她又说没看见。交警和稀泥说我车有保险各承担一半,我没有吵只说如此处理不合理,而她则根本不在《认定书》上签字。后来她不知采取了什么手段找到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了,我不能同意,让保险公司具体经办人员找她们经理约谈(不能助纣为虐),结果她们经理始终没有约到。
三起交通“事故”,首先还是感谢自己瞬间的反映,如果不是常年运动形成的肌肉记忆而形成的“下意识”应急,至少那个电动车女就没命了。而其他两起交通“事故”,选择自己“摔”,虽然很“难看”也算对得起自己了,至于那个电动车男,那个站里在非机动车道中间不动而摆弄手机的女子以后会遇到什么,就让他(她)们自己“做主”吧。
其实,只要出门,遇到意想不到的事在所难免,对得起自己就好。
2025年10月29日18时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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