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中旬后几天的事
(2024-04-24 18: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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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
4月15日(周一)至4月21日(周日)有常态事中的非常态的意想不到。
4月15日(周一)还是奈不住给市府热线电话讲了本省会城市应该治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闯红灯,建议从学生、公职人员、外卖、环卫工和保安人员开始(下通知给以上单位或平台),起自周五(4月12日)阻止一大妈闯红灯,这大妈还极尽狡辩,实在忍无可忍。很清楚本市非机动车辆和行人闯红灯太过普遍,制止不住的。
4月16日(周二)先是顺便到居委会主任处探讨“大社区”建设事,人家没有太认真,结束时连抬一下身子相送都没有。这就是现如今的公职人员吗?
同日市法院通过邮政快递要求付所诉两案的上诉费,结果同时收到三份,两份是一样的,拨打不同的电话后终被告知“案件号一致就不用缴双份的费”,不久市法院的一个电话回拨,人家根本不是负责缴费与否的电话,这样的错(电话)居然打印到邮政快递单子上。一个省会城市市级法院居然在快递中出现两处错误,我还敢相信他们的二审判决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吗?
同日又微信告原所在国企负责人个人必须上诉的事,对方没有答复。本不该由法院解决的事,却被迫走了司法程序,我们到底否定了什么呢?
4月中旬的后几天加速整理上访的材料,原主管上级发函“受理”自己的上访,要在限定的60日之内,已经过去近30天了,除去自己又送去的“五点说明”,上级至今杳无音信,何意?
4月19日(周五)还是给上小学二年级的“居委会”微信,讲4月21日(周日)组织“读书分享会”的中的可能的情况,马上有电话来,挺热情,结果还是自己预判的结果的不尽人意,不过还是被不实的“叫好”声惊呆了,社会的“虚荣华贵”居然渗透到了小学生的特殊领地,真的扭转不了了吗?
也许不是身外之事怎么了,而是自己怎么了,不是吗?
2024年4月24日18时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