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唐山唐山(2)
(2022-07-06 17: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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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
唐山
从微观上说6月10日凌晨2点40分至2点47分,显然唐山那个烧烤店邪恶占据了上风,起手的施暴者与其同伙瞬间更有效地掌控了局面。不管不相识的旁客比之施暴者的9人是多是少,让他(她)们也在瞬间组织起来相抗或者阻止,都是不现实的。其后的不同层面的人在网上的言语,包括在其现场的旁客、店主的言语都该引起人们的思考。
我个人必须首先亮明如果假如我在现场我会怎样?个人曾经所在的职场不属于三班倒,故不会在那么晚还去吃夜宵。其次,30多年前的某个晚上11点左右我与同事公出从北京坐当时的绿皮火车回本市,遇到车厢一起为争座位一个一米八以上的小伙子殴打他人,自己即可起身阻止(当时自己的同伴已睡着了),被其从车厢的一头几乎追打到另一头,嘴被打出血,如果不是躲闪快,会更惨,结果乘警把我们双方带到餐车上问明了情况,那个小伙子掏出所有的不足40元钱补偿我,自己并没有收……。乘警还同我个人进行了交流,现在也不明白他为什么眼含了泪。车到本市站,那乘警又过来把我们送下车。我想说的是假如我在现场一定会冲上去,护住女性,因为这已经不是在拉什么“架”,也许我们不是什么英雄,但作为一个男人一定要有血性,给微观的、瞬间的邪恶占优一个回击:明知不敌,也要亮剑。
就观察到网上的讨论看,一种说法是没有一个“规程”上的什么保护,人们就难以“出手”,错,英雄之所以成为英雄就是没有什么做依托方做“舍我其谁”的事。另一种说法是正当防卫(另一篇内容专议)的不易,搞不好就是防卫过当,其实,在那一瞬间做了自己以为道义的事就是对的,何须教条的等待。第三种说法嫌麻烦,搞不好要耽误工作,被叫去做笔录,调查等等,客观想一下,人的一生碰到此类事会很多吗?出一次面证明真伪,不应该吗?第四种说法是有一个学拳击的选手说就是她在,恐怕也打不过施暴者,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人们的心理,也是为什么唐山烧烤店那一夜的7分钟邪恶占据上风的所在,都不亮剑,必被血洗。
从当时的“结束”看,在7分钟后施暴者们便四散逃去,公安是28分钟后赶到的,说明施暴者们还是害怕了。
记得以前自己的博客中有写我们每一位公民不可能人人一出门都会有一个公安陪护你,当瞬间邪恶“占优”时,请我们,特别是男人们有点儿血性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