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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唐山唐山(1)

(2022-07-03 10: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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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唐山  唐山   唐山(1

发生在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已经过去20多天了,伴以唐山开展的15天的(612日至27日)“雷霆风暴”也已经结束,人们期待着恶的铲除,社会的安定。更关注烧烤店打人事件中伤者的康复情况和肇事者的法律结果。

621日河北省公安厅就发生在610日凌晨烧烤店打人事件做出“通报”。先谈一点个人看法,首先,我相信这个“通报”的据实性,澄清了网络上一些不实的报道、或者传言,甚或谣言。不过至今仍有一些网传是不准确的,或者只是作为关注者的某种心理的自说自话,如此对其个人,或者整个舆情未见是什么好事,如一个最简单的称呼问题:起初网传首被打者是19岁的女孩,实际是31岁的女性(还有另外三位女性中两位已经29岁,最小的一位24岁),故还在称呼她们女孩、姑娘就有些欠妥了,这当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只是在尚未依法开庭的时候,最基础的受害者的信息应该是准确而没有什么争议的。再比如,网传还在用“打架”一词(已经用的不多了),其实在尚未公布“通告”之前,人们已经基本清楚了事实。还有曾经传的最多的是:那条小巷里发生了什么(有什么被害死的、被强暴的)?公安已经有了定论,有的网民再纠缠此事,就该拿出证据了,如果只是听说,最好闭嘴。

综上,个人想表达的第一个意思已经非常明确:在社会突发“事件”之时,提出疑问,或者质疑都属于人之常情,如派出所出警的那个人说5分钟赶到了现场,事实表明他们是28分钟后才赶到现场的,在621日“通报”之前,人们议论如果他们5分钟内赶到,当时,肇事者并没有逃离现场,传出“抓了又放了”、还传肇事者曾经提出“60万私了”就不足为怪了。

个人为什么会死抠以上的“字眼”或者“小事”?从我们目前的社会“宽容度”上说,“设限”已经很少,自由发表议论也几乎习以为常,只是在获得事实后,是否只是一句“原来如此”就过去了。我们毕竟已经疏远了“长舌妇”年代,更不会只是鲁迅笔下的“看客”。

就个人而言,至今没有看到一份很有见地的分析文章,就事论事也没有什么“格局”,个人以为这才是值得深思的地方。

202273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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