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论坛上看到了这篇文章,马上到sohu的博客圈转了一下,果然看到从亮的文章,先转贴下来。明知本篇博客又会激起讨论,而且可能会违背了一些原则,但从纯技术的角度看,其间有些错误,所以拔刀出来,以正视听。
先看原文:联通李刚透露移动为何不取消漫游费
2007年9月18日晚19:00,北京邮电大学教三楼132教室举行了一场非“火爆”所能形容的讲座,中国联通副总裁、原广东移动老总李刚先生莅临北邮经管学院“世纪讲坛”,为同学们奉献了一场题为“电信营销与品牌战略”的讲座。
在激情洋溢的演讲中,李刚先生透露中国移动为何不愿取消漫游费的真正原因。“中国移动不肯取消漫游费最主要的原因是其漫游费收入占据了总利润的相当大比例”李刚说,“例如2005年,我在中国移动的时候,中国移动年漫游费收入大约为490亿元人民币,而中国联通的漫游费只有几十亿而已。”
众所周知,2006年中国移动的税前利润约为900多亿,2005年的漫游费收入就有近500亿,也就是说,漫游费收入占了其利润的一半以上,如果取消漫游费,中国移动约一半的税前利润和绝大部分税后利润将损失殆尽,作为一个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使命行使者,作为H股上市企业,这是不能允许的。从某种角度将,这也是政府政策一直未能在漫游费这一问题上实现实质突破的重要原因。
更绝的是,李刚自豪地说,由于其了解中国移动这一情况,在他调到联通任职以后,他用一个月的时间将此前了解的信息进一步整理,在联通与移动“以小搏大”的竞争中打了漂亮的一仗,利用的正是漫游费这一武器。
李刚表示,联通与移动的收入比例大约是1:3,但漫游费收入比例大约是1:7,在这种情况下,以小搏大就要让对手损失更多。李刚表示,即使联通70亿的漫游费全部损失,中移动将损失490亿,这是值得的。因此,李刚率领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取消漫游费的运动,有一项业务则干脆规定全国任何地方,拨打任何号码,一律2.5角/分钟,这一业务一经推出,中国移动不知如何应付,迟迟未能做出合适对策,最终导致中国联通用户大增,漫游费收入反而提高到了100多亿。
转贴完毕。
李刚老总在广东经营八年有余,带领广东移动取得了非常突出的效益,我也非常认可将其称为营销专家的说法。广东移动当年在李总的带领下,无论是业务还是服务,都给全国带了非常突出的表率和带头作用,应该说,是对中国移动有巨大贡献的人。但是,对于全国漫游业务的情况,相信我应该比李总更有发言权。原因嘛,看过时光倒流的朋友应该知道,全国漫游计费结算中心就是我创立的,我们的团队一直负责管理和运营中国移动全国移动电话的漫游结算业务,因此全国的漫游业务以及管理的情况,相信我这里应该更准确些。
不过,我并不想从信息渠道的角度说李总发言中的数字精确度问题,仅从他披露的“数字”、“原因”中来探讨。
为了便于后面的解释,先要定义“漫游费”和“漫游收入”。最早定义漫游资费的文件是电经资[1995]956号,在那个年代,通信费率是全国统一的,基本通话费是0.40元/分钟,而漫游费是0.60元/分钟。在文件中明确规定,当用户漫游做主叫时,应收取漫游通话费;当呼叫产生长途时,对用户加收漫游费。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北京用户到上海漫游,再拨打电话,与一个上海用户拨打电话相比,每分钟要多收0.20元,这两毛钱是用户实际为漫游行为多付的钱。那么为什么大家会觉得漫游收费多呢?
前面说了,漫游呼叫产生的长途是要向用户收取的。比如同样是北京的用户拨打北京的电话,在北京拨每分钟0.40元,而在上海漫游时,就要收0.60元/分钟+0.07元/6秒;而做被叫就更厉害了,当非漫游时每分钟交0.40元,漫游时就每接1分钟电话,不但要收取0.60元的漫游费,还要收取每6秒7分钱的长途费,也就是说漫游时一分钟的通话基本上要付1.3元,自然比本地通话贵了不少。
为什么要向用户收长途费呢?我们分别来看:用户做主叫的时候,无论是拨打回归属地还是呼叫第三方的号码,产生的长途费自然应有主叫支付。做被叫时呢,比如北京的用户呼叫这个用户,那么主叫用户并不知道被叫已经漫游走了,实实在在发生的长途要有人买单,让主叫付这个费用自然不合适,因此产生的北京到漫游地的长途自然应该由漫游的主体来支付。这个就是移动电话漫游计费的基本原理了。用户漫游时虽然费率高,但是他的行为其实和本地用户打外地号码没有什么本质差别。试想一下,如果这个漫游用户用的是上海(拜访地)的号码,那么虽然他接电话不需要支付长途费,但主叫用户是要付的,这不是背着抱着一般沉嘛!
所以说,李总所说的“490亿”(数字不准,姑且这么说吧)是漫游产生的收入,而不是漫游费,如果取消了漫游费,用户每分钟从1块3变成了1块1,省了两毛钱,剩下的长途费、基本通话费还是要收的。以此计算,取消漫游费移动的损失超不过100亿。至于这个费用与利润的关系,我相信对经济学熟悉的人应该不难想明白,计算100亿的收入占中国移动2005年全年收入的比例似乎更加合理些,呵呵。
至于漫游费优惠打折,乃至后来推行的商旅套餐问题,似乎好我了解的情况又不太一样。我记得率先在漫游费上做文章的是长江三角洲的几个省联通公司,好像那个时候李总还在移动阵营。确实,这个营销举措引起了移动总部的高度关注,但很快就研究出相应的对策。
说到这里,又涉及运营商的管理机制了。联通是总分制,省级公司非独立法人,而在管理方面很多策略的制定和实施都是在总部操刀的。而移动是母子制,省公司是运营的实体,而在管理方面总部也试图将很多权限下放。打个不恰当的比喻,联通的指挥有些像当年的蒋委员长,一兵一卒的调遣全掌握在手里;而移动则将现场指挥权放给前线的各个将军。之所以说比喻不恰当,是因为移动手里掌握着比当年我军更全面、准确的情报体系,不是管不了,而是有意为之。
话题有些扯远了,还是说到对付联通长三角漫游优惠的问题。当时移动已经意识到漫游资费的价格战即将展开,为了放开省公司的手脚,最终移动将省际漫游结算比例进行调整。
前面讲到了漫游计费,那么向用户计收的钱在内部怎么分摊呢?怎么能保证漫游的归属地和拜访地都有积极性开展漫游业务呢?在956号文中规定:归属地向用户收取费用后,将漫游费的80%以及用户主叫产生的长途费结算给拜访地,自己则留下漫游费的20%以及用户被叫引发的长途费。如此,拜访地每分钟收益0.48元,长途费保本;归属地没有进行话音接续,但承担欠费风险和客户服务等责任,因此也有一定收益,两边都有积极性。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就是拜访地帮助归属地向用户提供了漫游通信,而由此归属地向拜访地支付的费用,也就形成了归属地用户漫游的成本。
由于以往漫游的成本是0.48元+主叫长途费,因此归属地无论包装成什么样的营销包,本质上漫游收费不能低于0.48元+主叫长途费(要不就赔了),而这一经济条件的约束使得省公司在本地通话上敢于出手,但在漫游业务上不能采取动作。因此当移动总部将漫游结算比例进行调整之后,相对于降低了漫游出访的成本,归属地就可以对用户的漫游通话进行优惠了。由于这种优惠是以省为单位、甚至以地市为单位,视竞争对手的状况而定的,因此移动并未统一宣传商旅套餐,而是由各省自己设计、自己宣传和推广,怎能说移动束手无策呢?
说实话,我一个小辈,实在不愿和李总这样老大级的人物一句对一句的PK,更不是想通过此时炒作自己。但是我看了新闻,说当时听讲座的是北邮的学子们,他们是通信行业的未来支柱,如果没有给他们展示一个真实的世界,我觉得对这些孩子们是不公平的。还是那句话,现在当学生是个危险的职业,那么我也原因冒风险给大家一些信息,如果大家认为我的观点或分析有问题,欢迎讨论。但是强调一点,希望就事论事,我是在谈漫游费用的技术、业务管理和经济方面的问题,绝不希望涉及政治、政策等敏感问题,如果有博友以此发泄对社会、对电信行业、对移动的不满,我会毫不客气删之。原因嘛,我性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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