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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言商

(2007-09-18 08: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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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这两天杂事非常多,所以无法一气呵成地将对SLA的认识和理解通篇说下来,不过很多思想就是在大家的参与下逐步清晰的,因为就我来说,初期也只是个创意,没有办法象咨询顾问那样用清晰的思想把过程严谨地推导出来,我有的只是跳跃的思维,而将这些跳跃的思维捕捉、记录下来,需要时间啊。已经有同志批评我不务正业地写blog了,所以更新的周期相对慢了些,博友们见谅。

    我觉得杨景老师的例子举得非常恰当,虚拟运营商就是应该将传统运营商的网络资源、通信能力包装成一个个新的产品,然后再将这些产品卖出去。不知道是谁将“operater”翻译成运营商的,现在想来非常恰当,既说明这种单位的特点是做运营,同时又指出它的本质——商人。既是商人,在商言商,降低成本,抬高售价,获得最大利益,这才是成功的商家;如果能长久地赚多多的钱,那就是更高的境界了。

    国内目前的所谓虚拟运营商的生存能力其实并不强,就象前面大家分析的,大都是依靠政策的空隙,运用良好的关系,在运营商的饭碗里撇一勺出来,这类虚拟运营商的竞争优势是关系,是背景,做不大的,因此在做理论分析的时候,这类对象的借鉴意义并不大。国外的虚拟运营商,如维珍,他租用的是德国T-MOBILE的网络,也就是说,维珍的用户使用的网络与T-MOBILE完全相同,但奇怪的是,客户对于维珍的网络满意度远远高于T-MOBILE,这个有趣的现象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了虚拟运营商能够生存的价值,这样的虚拟运营商能生存下来,他的核心竞争优势在哪里呢?不值得我们去思考么?

    再把话题扯回来,我谈SLA并不是谈虚拟运营商,这个话题我还有很多体会,可以再开一组专题探讨。既然虚拟运营商可以包装,为什么运营商自己不能做呢?

    运营商以客户为中心,这话是没错的,但是一定要考虑到自己的成本。如果运营商允许客户自己定义资费,那么客户一定会把通话费定为0,还希望你给他提供一大堆的服务,客户不会理智地思考:这样运营商怎么活啊,为了他的长久发展,我还是给他们些钱吧。所以通信费用和服务费用是运营商与客户谈的结果。如果运营商与每个客户采取一对一的定价策略,那么虽然提供给最终客户的是同样的通信产品和服务,但是资费的不同、服务的差异足以使业务支撑系统瘫痪,换句话说,就是成本太高,负担不起。因此,运营商的定价应该是后天先做出产品,再交给客户去选择,当客户只拥有选择权的时候,运营商的成本自然要低些。

    市场往往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差异化总是会被迅速地弥补,在传统的产品数量上的差异也自然会被缩小的。所谓传统产品,在移动通信市场领域就是话音+短信等简单的服务,根据不同用量设定不同的资费和营销组合。那么传统产品差异没有了,要创新是不是要做一对一个性化定制了呢?先等等,不急,可以考虑在通信产品组合的基础上再加些服务,这样的新组合就是新的产品,而这种创新的组合怎么设计呢?

    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借鉴金融衍生物的设计理念来考虑电信SLA产品的设计,电信网络底层提供的QOS可以作为SLA设计的一个或一组要素,而提供给客户的各种有形的或无形的服务是另一组要素,将多种要素组合在一起,就形成了新的产品,或者说新的协议。

    在以金融衍生物为例的产品设计时,可以将一些风险比较高的金融产品,折算成为有价的要素,有的客户喜欢高价值高风险的产品,有的客户则保守些,这样对于金融企业来讲,对不同客户提供了差异化的产品,而包装之后,可以将一些某部分群体不感兴趣的要素销售给另一群体,这有什么不好呢?从消费群体来说,各取所需;但对于商家来说,好处就是已经将所有的产品都卖了出去,手里没有存货,自然效益是最佳状态。

    所以不一定电信的SLA要等待网络侧具备条件,服务的差异和组合也可以形成各种协议,成为SLA。还是那句话,在商言商,商家不就是要把东西卖出去么?怎么卖,要动脑筋,要创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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