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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可名,非常名”:老子道家与概念思维
《老子》开篇的第二句话“名可名,非常名”,与第一句话“道可道,非常道”,应该是对应的。意思是:概念是可以称谓的,但一旦有了一定的称谓,这个概念就已经不能深刻地反映事物的本质了。这有点像诗歌的翻译,有一种说法,认为诗歌是可以翻译的,但一旦翻译出来,就已经偏离原作的意韵了。所以有人说:“什么是诗歌?真正的诗歌是被翻译之后剩下的、翻译不出来的那部分”。
对于道来说,无形无状,无边无际,无始无终,该怎样概括?该怎样提炼?该怎样表述?正因为难以用一个命题或一个概念来描述,所以老子说“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这里的“字”,和“名”,都是一种阐述或言说,前者侧重于内在本质;后者侧重于外部特征。然而在“名可名,非常名”中,“名”包括了“字”,是概括的言说,抽象的言说,必须要解决思维、理解、认知和语言、表达、传递之间的关系。而且是抽象的语言、凝练的表达、精确的传递。不仅如此,名,还需要考虑到接受者的理解而做到传神达意和有效沟通。
老子的名,与给孩子起个名不同,与“师出有名”不同,与孔子的“必也正名乎”不同,既便与“黄老刑名之学”的名也有所区别。然而,却与“名实之争”、“名实之辨”中的名,基本相同,也就是概念的意思。老子在这里已经涉及到概念思维的精髓。魏晋玄学家王弼说的不错:“名也者,定彼者也;称也者,从谓者也。名生乎彼,称出乎我。故涉之乎无物而不由,则称之曰道;求之乎无妙而不出,则谓之玄。”所以,“字之曰道,谓之曰玄,而不名也。”其实,王弼还是没有充分弄明白,“谓之”、“字之”、“曰”等等,并不是随随便便的主观意志。在这方面,荀子则更加否定命名中的客观因素,或主客观之间的统一。《荀子》:“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而俗成谓之宜”。倒是明朝的王夫之高人一筹,他认为:“虽曰自命,有命之者也”,也就是除了人的主观因素,还有客观因素,人们的命名或对一事物的称谓,一定是经过审视之后的一种认知、判断、评定,并且是概括和抽象思维的表述。所以王夫之说:“称,本训铨也,铨亦品量”;“以权衡审轻重曰称”。
虽然概念思维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的确是弱项,但中华民族既然有自己思想家和宝贵财富,就决不应该只是靠引进而不靠内向发掘去改善思维。没有继承的吸取不可取;就像没有吸取的继承不可取一样。我们需要学习西方,但一定是嫁接改良,而不仅仅是移花栽木,因为我们必须防止南桔北枳。两千多年前的《老子》(《道德经》),已经是概念思维珍贵的滥觞。
西方自古希腊起,就将人的认知能力分为感性和理性。感性是直观的能力,理性是判断、推理的能力;直观依赖的是表象,判断和推理依赖的是概念,或者可以说,一个是具象,一个是概念。而且,西方哲学家通常都将这两者分离开来,认为感知和理性针对的是“两个世界”,一个是物的世界,另一个是理的世界。当然,哲学家所论证和崇尚的主要是理性,对于感性不仅忽略,甚至采取了“歧视政策”,这种情况直到近现代才有较大改观(甚至矫枉过正)。总之,强调概念思维的确是西方哲学的强项,认为只有概念才是理性思维的形式,只有概念才体现了人的意识智慧和自由,也只有通过概念的思维才能使认知达到确定的世界,才能获得真理。
老子是中国哲学家当中极少数擅长概念思维的人,在当时的时代几乎是唯一讲究确定性和真理性的哲学家。但是,老子和古希腊哲学家(以及以后的许多西方哲学家)有很大的不同,倒是和后来德国的康德十分接近。康德对于思维方式的区分极为重视,而且就思维方式问题从哲学上进行了系统思考和梳理。他著名的论断就在于先验理性,认为人具备一幅“心灵模式”,那是先天的、与生俱来的、人区别于与动物而独有的一套概念和逻辑框架,在这里才可以把握纯粹真理。但是,他的思考深入了一步,也就是要解决思维的“创生性”问题。于是,他将先验理性向前推移,使它进入了直观,将直观当中也加入了先验理性、先天概念。这样,本来分离、割裂的直观与概念两者之间就出现了由康德确立的知性。知性,是直观感性和概念理性之间的中介和纽带。在康德那里,直观和概念之间不再有一条不可跨越的鸿沟,直观的“感性材料”在概念中找到了发挥作用的舞台。
其实,康德瞄准的是创造性思维,所以他更加注重思维的自生、自发。我们不知道康德是否受到老子的启发,但他所触及的思维的自生、自发的情况,已经对于人的意识世界的“自组织机制”有所揭示。
是的,人的思维有一种原发状态、本真状态,或曰自然状态。这正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深刻体现。人与动物最根本、最后的区别,也是人之所以大踏步地与所有动物打开距离而走向人类文明、成为“万物之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对意识的有意识”。然而,人类对意识的这种意识,是怎样产生的呢?劳动实践也好,智能进化也好,所有的除了人以外的动物都不再可能产生这样的意识,只有人类“得天独厚”获得了选择的机缘。那么为什么人类会有如此的幸运呢?为什么进化论只对人类发生了这样的作用,难道真的是上帝的“偏爱”吗?
老子给出了不是神话式的、不是科学式的、不是宗教式的,而是哲学式的回答:道法自然!世间万物,只要构成一定的系统,这个系统的运行就一定有一种选择取向。因而,人类更高级的意识的产生,也是如此,也是循道而出现,循道而生成。道,是系统的,而不是简单局部相加的;是格式塔的,而不是仅仅条件反射的。所以,思维不可能分裂为感性和理性、直观与概念而不互动、不融通。也可以说,感性与理性,是对立统一的阴阳辩证。
《老子》第四十七章说:“不出户,以知天下;不窥于牖,以知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弗行而知,弗见而明,弗为而成。”可见,老子是相当重视概念思维的,明确地提出穿透现象,不依赖感觉,超越经验,以理性思维而认识事物的本质,掌握真理。然而,老子本身又是在进行着“象”(中国古典哲学中“易大象”之象)的思维,也就是在他自己论道的思维中充分运用了感性素材,感性与理性的思维在“象”的思维中贯通起来。比如《老子》第五十二章:“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这里明显地是“象”的思维,是感性形象与理性抽象之间的高度结合。老子的思维,充分体现了康德所说的想象力和创生力。至于“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也是高度想象、高度创生、高度抽象、高度概括的深刻而生动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