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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营救同学溺亡折射生命教育缺失

(2013-05-13 23:57:57)
分类: 针砭时弊

   

           

511日上午11时,惠州市博罗县罗阳一中8名初中二年级学生相约一起到博罗县滨江路的东江边烧烤。途中,一名男同学下江游泳时不幸溺水,4位同学发现后手牵着手去救他,结果不幸一齐落入江中失踪。其余3位同学见此情况,立刻报警求助。(据中新网11号)

 

五位花季少年,还未真正开始体味人生,便已凋落,这实在惹人疼。但在坚硬的现实面前,悲伤与同情显然无济于事。抛开情绪渲染与价值宣示,我们最需要反思的,或许正是现行教育体系中,屡被忽视的生命教育。

 

   “珍爱生命”的口号铿锵有力,“珍爱生命”的操作却又被悬之鹄的,难以践履。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公共教育,都有意无意得忽视了对学生的生命教育。生命教育既有形而上的心理建设,也有形而下的技术普及。之于前者,“感谢舍友不杀之恩”的戏谑式“抒情”已经足以演绎;之于后者,中小学生溺水身亡,则给出了最凄惨的注脚。

    如果生命教育到位,五个孩子尤其是后四个孩子的溺亡,完全可以避免。溺水救人的常识起码有以下几个:一是救人的前提是自保。这不是狭隘的功利算计,而是避免生命的无谓虚掷。二是技术手段的优次考量。救人的同学之所以溺亡,或许是因其未采取最优的营救手段。解救溺水同伴时,他们是不是可以找找附近有没有竹竿或绳子?如果没有现成的救济工具,是否也可以用拼接的长裤来实施营救?再退一步,如果非要用“手牵手”的方式实施营救,他们是否知道要互握对方手腕,而不是手掌?我相信,如果他们具备这些最普通的逃生常识,能随机应变,结局应该不会如此那般。

   这些“最普通的常识”,应该从哪里得来呢?除了学生自己阅读外,恐怕还得由教育来提供。但在竞技教育语境下,分数至上,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公共教育,生命教育彻底沦为边缘地带。尤其是游泳课程,据笔者所知,全国中考将游泳作为必考科目的,只有浙江一地。即便是大学,把游泳列为必修课的也不多见。

而不论是彼岸的欧美,还是本土的港台,生命教育早已成为国民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台湾,生命教育至少有七种取向:伦理教育、宗教教育、生死教育、健康教育、生涯教育、性别教育、环境教育。分类之精细,体系之完备,让人惊叹。

任何一种教育,都不只是培养谋生技能,更要培养“求生技能”。悲剧迭现的现实下,自我探索也好,以玉攻错也罢,总之,生命教育刻不容缓!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3-05-11/2335270950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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