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义“地沟油”?警方又发现新型地沟油http://s6/middle/7cccb0d3hb375fa9afe45&690
关于“地沟油”的定义,官方和学界至今仍然没有给出一个准确的定义,以至于造成管理逻辑混乱,地沟油长期禁而不止的局面。最近,有传卫生部正向全国征集所谓“地沟油”的检测方法,我以为,在对“地沟油”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准确的定义之前,所谓征集“地沟油”的检测方法,是有关部门对自己的无能和无为作秀而已。
一般来讲,
地沟油是对一类来路肮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油脂的一个贬称。并不专指来源于下水道或地沟里的废弃油脂,而是泛指在生活中存在的各类劣质油,如回收的食用油、潲水油、反复使用的炸油以及餐饮废弃油脂等,长期食用可能会引发癌症等多种疾病,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 有的学者将地沟油分为三类: 一是狭义的地沟油,即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 二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油脂,如肉类烧烤滴落油等; 三是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一定次数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
关于地沟油的基本定义,现在尚无定论。如果,不及早定义地沟油,将对地沟油的依法严管构成障碍。
我认为应该将地沟油定义为:食用油脂经过食品加工后的废弃产物、餐饮废弃物、超过保质期的变质油脂、以及其他非法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来路肮脏的油脂统称为地沟油。
按照这一定义,对地沟油进行“拦截式”管理,而不是进行“追赶式”管理,才能真正从源头上管理好食用油的质量安全问题。对其他食品安全问题,也都应该以实行“拦截式”管理模式为主。
安全合格的食品,不仅应该具有不含消费者不可接受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特性,还应该具有来路洁净、加工过程卫生的属性。
央视2012年4月2日焦点访谈又揭露“国内现新型地沟油,用死动物废料和腐败内脏加工油脂”。新华网北京4月2日电(记者邹伟、方列)记者2日从公安部获悉,日前,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浙江、安徽、上海、江苏、重庆、山东6省市公安机关集中行动,全环节摧毁一个特大跨省地沟油犯罪网络,捣毁炼制地沟油“黑工厂”“黑窝点”13处,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0余名,现场查扣地沟油3200余吨。去年10月21日,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李某等人涉嫌炼制地沟油。浙江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经近5个月的艰苦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及其家族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该团伙把从各地收购的废弃油脂加工熬制成半成品油,销售至安徽、上海、江苏、重庆等地的一些油脂公司,这些油脂公司加工后再以食用油的名义销往食品加工企业,制成食品和火锅底料等。遗憾的是,食品安全问题基本不是由那几大职能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安办。。。)发现的!!!???而平时的管理,以及办理营业执照、发放QS标识、核发卫生许可证、审核产品卫生标准、质量安全认证等等都是干什么的?
食品安全管理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关于检测方法提示,请参见我的前面一篇博文:《黄曲霉毒素含量高就是地沟油的论断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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