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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幼儿自理能力差异的归因与对策

(2013-04-12 10:09:20)
分类: 教育论文

[摘要]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幼儿在幼儿园能够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但是在家中,却并非如此,存在着很多问题。这样一个“两面派”的现象引起了笔者的注意,对此,笔者通过访谈,问卷等方式调查了自己所在班级的幼儿在家自理能力的现状与幼儿在幼儿园中的表现,作出对比分析,并试图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相关的教育对策。

[关键词]自理能力   差异   归因   教育对策

[正文]

一、幼儿在家和在幼儿园的自理能力的现状调查

为了更好地调查,笔者就本班幼儿自理能力在家与园的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内容选取“吃饭”“自己穿脱衣服”等日常生活内容,答案以“较好”、“一般”、“较差”分为三个等级,据调查结果,情况分别如下:

表一:幼儿2012年寒假在家生活自理能力状况调查(本班幼儿48人)

 

较好

一般

较差

自己吃饭

22

12

14

不尿床

30

11

7

自己擦屁股

15

7

26

自己穿鞋

25

19

4

自己穿衣裤

18

19

11

自己扣扣子

17

22

9

 

表二:幼儿在园生活自理能力状况调查(中班上学期)

 

较好

一般

较差

自己吃饭

34

11

3

不尿床

43

4

1

自己擦屁股

42

6

0

自己穿鞋

44

4

0

自己穿衣裤

35

8

5

自己扣扣子

36

9

3

根据表一、表二的调查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幼儿在园自理能力的情况往往要比在家的情况好得多,有的幼儿在幼儿园里表现的很好,很强,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在学习上很多事情自己都可以做得很好,在老师的眼里是个好宝宝。但是一回到家就会来个72变,变得任性、娇惯、自主性差,事事都要爸爸妈妈代替,处处依赖爸爸妈妈,表现出了与幼儿园里大相径庭的行为。一些自己能够做的事情都要家长做或要家长帮着做,不愿自己做。有时候也会经常听到家长跟我反映说是自己的孩子在家的时候会不好好吃饭,偏食,挑食,但是却观察到幼儿园的时候就能够很好地自己吃饭,偏食、挑食的现象也比在家里要好的多了,从这我们可经明显的发现大部分幼儿还是存在着很严重的“两面派”现象。

二、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家园差异的归因分析

(一)不同的角色意识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出发,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担当一定的角色,并且是一个“角色丛”。幼儿在幼儿园扮演学生和同伴的角色。在家庭中,幼儿的角色是年幼的子女。相对与不同情境或相不同的人,个体角色是多种的,而能否扮演好这些角色,关键在于是否获得了与该角色相应的角色规范。显然,相较于家庭,幼儿园对幼儿有更明确的行为要求,即幼儿行为规范。如找准自己的位置,按要求“上位”,不随意乱坐;听到教师的指令后动作要迅速;上课时想回答问题要先举手等等。而且,幼儿园在实施这些规范是较为严格的,对于违反规定的幼儿,教师给予批评指正,对于能够遵守规范的幼儿教师给予表扬,这些都强化了幼儿的角色行为。但在家庭中,家长对幼儿的要求不如幼儿园细致,且不成文,缺乏约束力。而在实施的中,家长对于幼儿的一些逾矩行为,容易因一时“心软”而包容。这样,幼儿通过观察,知道你能容忍他的哪些行为,并不会因此而责罚他,便越发没有规矩,角色规范的建立就更无从谈起了。

(二)师幼关系与亲子关系的不同

教师在幼儿的心目中是的“权威”,老师的话有如“圣旨”,幼儿往往言听计从;而家长与幼儿是密不可分的亲情关系,这层亲密感使家长在幼儿心目中“权威感”消失,使幼儿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另外,从幼儿在幼儿园和家庭中所处的地位来分析。幼儿在家庭中往往处于核心地位,被父母长辈当成“小公主”、“小皇帝”来对待幼儿在家,不管他做什么,怎么做,他的核心地位都不会因为他的某件错事而有所改变,他们依然可以独享家人的宠爱。而在幼儿园则不同,2位教师要面对四十几个幼儿,每个幼儿不会有独享教师关注的地位,他们只有通过遵守幼儿园的行为规范,争做教师心中的“好孩子”,来博得教师和同伴的喜爱,进而获得一定的地位。

(三)家园教育的不一致

家园教育的不一致可以说是造成幼儿家园行为差异的最重要的根源,父母过分疼爱孩子对孩子的行为要求不严格、不仔细、不规范、没有积极地配合幼儿园实行同步教育,有的甚至与幼儿园教育相违背,有些父母包办教师要求小朋友做的事,这就纵容了幼儿在家不良行为习惯、生活习惯的养成。从这我们不难发现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方法上与幼儿园教育丰违背事对幼儿各方面发展很不利的,那么家长在教育的方式都存在着哪方面的问题呢?通过下面的这项调查或许我们能够从中找到答案。红色柱子代表家长溺爱孩子,对孩子的行为要求不严格、不仔细、不规范;鲜绿色代表家长认识到幼儿培养的重要性,但时间紧、工作忙时,就把孩子的事情代劳不能坚持一贯的培养。

三、合理的教育对策

由于家庭与幼儿园教育不一致造成了当前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在存在家园差异的问题,要促进幼儿自理能力的发展的关键点则是加强家园的配合与沟通,使幼儿园的生活自理能力能够落到实处。幼儿园新《纲要》中也明确指出:“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对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老师与家长应采取积极态度

在家园交流沟通的过程中,父母应积极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和孩子在学校的;思想、言行和人际关系等等。如发现孩子在校、在家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表现,就应立即与老师配合,努力探寻孩子两种不同表现产生的原因,积极帮助孩子调适心理,使孩子的两种不表现逐渐接近并最终接轨融合。在工作中教师应以平等的态度唤醒家长的主翁意识,激发家长主动参与、积极合作的热情,为幼儿园献计献策,使幼儿园与家庭融为一体。教师也应经常了解幼儿在家中的表现,并将幼儿在园的表现及时反馈给家长,从幼儿的行为表现上发现他的问题所在。对他们的良好行为应当加以肯定,对不良的行为,应保证家园一致,共同加以矫正,用积极因素去克服消极因素。

(二) 家长与老师应尽可能地采取多种途径互相交流与合作

家园共育是世界幼教改革的趋势,大教育观是现代教育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家庭在幼儿园的沟通是很重要的,它能参阅起相互的理解与合作。因此幼儿园应采取多种途径来加强家园之间的互动与交流。以下从教师、家长、幼儿园三方面进行了分析:

1.教师方面:

及时更新班级网页,展示幼儿在园情况。教师可以通过拍照、文字记录等方式记录下幼儿在园的各种情况。让家长能够及时的知道幼儿在园的表现;知道幼儿园里都开展了些什么活动;他们在活动中学本领的情况等等。同时,也可以将每周的学习内容公布上网,让家长在加时也能帮助小朋友巩固、复习,让家长也能清楚地了解到幼儿的学习情况和发展情况。同时,我们还利用电话、家校路路通,家访等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商讨教育方法。让家长与老师互相了解孩子在园、在家的表现。鼓励家长放手让幼儿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情,对有些孩子来说虽然困难,但在幼儿园我们还是坚持让孩子自己动手,教师一旁协助,让家长看到幼儿在尝试中才会有所进步。

2.家长方面:

家长与老师沟通的方法很多,可以利用接着孩子的机会;可以给老师打电话;可以通过班级群探讨教子方法;可以多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向家长开放半日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中,家长了解了自己孩子各方面的发展情况,也了解了幼儿园的教育方法和教育要求,使家园的联系、家长和老师相互关系更为接近,家园之间在教育上的配合更加默契了。

3.幼儿园方面:

幼儿园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本学期我们开展了 “家长开放日”、“亲子运动会”、“健健康康过新年”等家园活动,请家长进入幼儿园,一起参与到我们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让家长有机会了解自己的孩子在幼儿园的生活与学习,更好地认识自己孩子的特点,从而使家长能够更正确有效的协助老师正确育儿。

(三)加强幼儿园、家庭教育的同步化。

家园共育是世界幼教改革的趋势,大教育观是现代教育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家庭与幼儿园的沟通是很重要的,它能建立起相互的理解与合作。我们常说: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美国教育学家兰迪—罗乐夫也曾对千万的父母说过这样一名话:“为人父母的成功是你能为自己的未来所做的最好的投资,也是你最富有创造力行为,它能给你带来生活中最大的快乐,也是你遇到的最严峻的挑战。”可见,父母对孩子的成长有着多么重要的影响,我们幼教工作者充分认识到,加强与幼儿家长的勾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是幼儿园生存与发展的关键,也是家园共育的前提条件。我们只有与家长有感情沟通了,有了良好的感情基础,情感交流的渠道畅通了,才能是上相互了解,相互交流、相互合作,共同教育幼儿。幼儿的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幼儿园的任务,家庭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完成幼儿教育的大任务,必须处理好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的关系,充分发挥幼儿教育的整体功能,构建以幼儿园教育为主体、家庭教育为基础教育网络,做到幼儿园、家庭教育观相互一致,如果幼儿园与家庭双方的教育不能和谐,甚或者有截然对立的观点,可能孩子就会迷失方向,无法树立正确稳固的教育观。为使家庭和幼儿园都成为幼儿健康成长,教师和家长应多加强家园联系,定期召开家长开放日等,及时传递信息,相互沟通,形成合力,实现幼儿园教育同步化,只有当家长和老师相互了解后,并在对孩子的发展问题上取得一致,达成共识时,才能使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形成互相支持、互相合作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孩子更好地发展;反之,如果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不相符,这有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健康发展。

[结论]

综观当前国内教育趋势,对于孩子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日渐受到教育者和家长的亲睐和重视。所谓生活自理能力是指孩子在日常生活中照料自己生活的自我服务性劳动的能力,它是一个人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生活技能,包括自己穿脱衣服、鞋袜、收拾整理衣服、独立进餐、自己洗脸等一切独立生活的能力。《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是明确指出:“要培养幼儿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先生也曾提出“凡是儿童自己能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的教育原则。大量的信息和研究揭示:孩子不能很好地掌握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不仅会影响孩子现在的生活,而且也会给将来的学习、生活、处事带来极大的影响。相反则有助于培养孩子的责任感,自信心以及自己处理事情的能力,对今后的生活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⑴陈帼眉,《学前心理学》[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1

⑵黄人颂,《学前教育学》[M],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2

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

⑷袁贤桢、闫汝莹《幼儿教育学》[M],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11

⑸金璎,《早期教育100题》[M],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1988

⑹王丽珍,《早期教育》[M],南京市草场门石头城出版社,2002

⑺庞丽娟,《教师与儿童发展》[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⑻舒方?.《“立交桥”在闪烁——浅谈家园合作》.张家港市南沙幼儿园

⑼虞永平,《学前教育学》[M],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

⑽孙云晓、郑新蓉,《21世纪教师与父母必读》[M],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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