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燃气公司太欺负人(五)——给公司网站
(2011-12-23 15: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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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市北燃气公司及时回答服务宗旨杂谈 |
分类: 投诉 |
11月13日,我给你们网络服务平台发出的一份《燃气公司太欺负人(四)》的投诉,应该收到了吧。为什么至今仍未答复?
这是不应该的。就这种服务?就这种服务态度?【上海市北燃气销售有限公司】的网络服务平台上虽设置了“意见与建议”, 你总得有个交待,不要让人觉得形同虚设!
不作回应,不外乎于三种情况:
1、你这个服务平台收到信息,刻意不予转达,或抹去了客户的“意见与建议”。
2、转达后,企业内相关部门装聋作哑,不予理睬客户。
3、有关领导丧失领导责任,企业的监督机制严重缺失。
有真理说真理,有理由说理由,公司为什么不说?为什么不予答复?就这样为客户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到哪儿去了!这个狂妄之大的作风,难免人们对该行业的意见非常之烈!
可以这样说:
1、作为一个企业,没有权利对人罚款,只有执法部门才有这个权利。
2、收取的罚款必须上交国库,不得留作它用。
3、说法没有证据、补交金额又大,公司对此的投诉置若罔闻,我行我素。
希望公司的网络服务平台把我们的这个“意见与建议”,呈报给企业的最高领导。对于前二次、那二个无责无权的人,我们希望不要再来打扰我们,也不愿听到其胡说八道的话了。
我们的意见还是一个:只愿出一个燃气表的价钱,多出的部分应该予以退还。
但愿不要给人感觉,燃气公司的行为是一种抢钱的行为。
201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