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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燃气公司太欺负人(四)--来电回复

(2011-12-22 16:09:05)
标签:

燃气表

装潢公司

市北燃气公司

营业柜台

主动联系

分类: 投诉

这一次感谢燃气公司的网络服务平台。

8日下午,我接到了公司属下分公司65539218一个男的打来的电话。听口音不是上次打来电话的人。给我的印象是这次这个人是在力求说服我接受他的意见。但最后如他所说:最终谁也说服不了谁。

我的观点和意见已在以前的投诉中已阐述的非常清楚。对于这个人的说法我保留很大的质疑,1、冠冕堂皇;2、不确实际;3、没有诚意。

下面我把他所说的话归结为三点:

1、“我们修理工只管修理”。他所说的意思是修理工的责任只管修理,别的有关燃气方面的问题一概不知道,他们没有责任回答我。这是你们燃气公司的行规吗?听听这个人的话有多么气人。似乎修理工要变成哑巴了,我们有什么问题都不可以问,哪有这种道理?我怀疑这个人的服务理念严重缺失。要知道还是修理工告诉我:“一个燃气表价值800多元”,说明了修理工是知道一些事情的。如果按照这个人的说法,那么,你们燃气公司的服务实在是差劲。

2、“要换燃气表必须到营业柜台来申报。”我在以前投诉中已说的非常清楚,我们是燃气用户,一个外行者,不可能知道许多相关燃气方面的问题。修理工不告诉我、又不作任何的指点,我们怎么知道呢?显然,因为不告诉我这些事,害得我错失了一次申报换表的时机。当然,这就今天你们有了责怪我的理由,是吗?

3、“不管怎么说,一年前和一年后你都要付3000元钱。”前面投诉中我已经说过了这个问题,如今这个人又说了这个问题,看来我又要重复说了。如果照此说法,说明你们燃气公司一年前隐瞒了一个事实,即我付800元不行,先给我“养养牉”,一年后叫我付3000元钱,这个有点“敲诈”之味,你叫我怎么接受得了。再说,一年前我可以找装潢公司说理去,一年后你叫我再找装潢公司似乎有其难处了吧。

有一件应该说清楚,从道理上来讲,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讲,处于主动交代,主动投案自首,总能得到法律上的宽大处理。当然,我的这件事根本不能相提并论,但有相似之处,第一个是我打电话叫你们来人、第一个是我怀疑这个燃气表存在着问题、第一个是我提出换燃气表的,凡此种种,这些应该肯定、应该鼓励、应该有个交代。不知道我有什么错?你们公司可能认为,这个800元太便宜我了,必须3000元才为我换表,我不知道你们燃气公司有这一个潜规则吗?真怀疑这是垄断行业的怪思维吧!

当然,这个人也认可我对修理工提出的“应该要说而没有说”的意见,并代表燃气公司向我表示“歉意”,但这个歉意来迟了,很难抚慰人之心,我的损失已经存在。接着他问我“你有什么要求吗?”。我说:如果按照一年前的处理,我只认可800元的钱,至于“多付出的部分,你们燃气公司应该退还给我”。听他怎么说?“我没有这个权利”,呜呼!你没有这个权利,你还来跟我说以上那么多的废话?!是不是开玩笑?是不是愚弄人?!

看来,你们燃气公司的这个人不具有诚意,我觉得十分的不满和愤怒。为此,期盼能有个较为满意的处理意见。

201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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