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亲亲相隐想到双重标准
(2021-04-16 04: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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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亲亲相隐想到双重标准
啥叫亲亲相隐?
出于人性中最真挚的情感对自己的亲人有所袒护、隐瞒,不检举亲人罪行的行为。
可以这样做么?不是讲要大义灭亲么?
可以的。如果您不想大义灭亲,可以不举报,有人查问还可以不吭声。
我国《刑事诉讼法》(修订案)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这就是说,如果有人犯了罪,他的直系亲属即便知道了实情,也可以不作证。这里的大义灭亲属于英雄壮举,但不是公民义务。
本老头如何懂这些?
嘿嘿,得益于博友的传道解惑。
有个博友叫acai,律师,很厉害的律师,经常在博文中介绍一些法律常识,很管用的法律常识。亲亲相隐,就是从他那儿学到的。
本老头思忖,这条法规对俺没什么保护作用。可以肯定,自我以下三代(上一代没了),在我还能睁眼看世界的时候不会被法官叫去升堂问罪。
不过又想,万一哩,哪个子孙犯事了,而且被我知道了,我咋办?警察找我又咋办?法官要我去法堂指正又咋办?嘿嘿,好办,我保持沉默,装聋作哑就可以了。无论警察还是法官,都不能把我怎么样。
顺着这个思路我想像出一个场景:某个子孙有一天与一个名为朋友实为骗子发生争执,愤怒之下一拳将对方的门牙打落在地,对方也给了他一棒,头破血流。我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当警察找到我了解情况的时候,我就说不知道,请你们明察。
这不是欺骗警察么?是的,但法律允许这样的欺骗。
朋友您可能要问了:你这老头不是一向标榜诚实正直公平正义么?
是的,我崇尚公平正义。但凡遇上不公不平不正不义之事,我就要发声,就要反对。但也有例外。事涉我的至亲的时候,有时我会把爱护亲人维护亲情放在第一位,诚实正直公平正义就要打点折扣。
这不是双重标准么?
你有双重标准?
是的,我有双重标准。对同一性质的事情,我会根据自己的喜好、利益等原因作出截然不同甚至相反的判断或行为。
而且我肯定,许多人会这样。
朋友们扪心自问一下,你有没有?
俗语说帮理不帮亲。这是对的。但有个前提,要看这里的理有多大,亲有多深。如果理很大,亲不深,那没问题,帮理不帮亲;如果反过来,理不大,亲很深,或者理很大,亲更深,要帮理不帮亲就有违人情世故,帮亲不帮理倒是正常。
所以,人世间的帮亲不帮理,十分常见。
有意思的是,人与人是这样,国家与国家也是这样。
最近我们东面那个国家打算将上百万吨核污染的废水(实际为毒水)稀释后排入大海。这是祸害世界的做法,也是祸害子孙的做法。照理,全世界都该群起而攻之,特别是一向自诩公平正义的西方文明发达诸国。但,到目前为止西方没人吭声。
为啥?他们的公平正义呢?
原来,人家东西南北中,大家一家人。既是一家人,就会亲亲相隐。
这是双重标准,不合理,应该批判。但正如本老头前述,双重标准客观存在,谁都不能避免。
本老头揭示这样的现实,是想告诉各位,所谓真理的化身,人世间是没有的。人们主张什么真理,多半有利益关系在背后。真理是为利益服务的。人与人是这样,国与国也是这样。
本老头还想说,讲道理的力量不是来源于道理,而是来源于讲道理的人。拳头硬的人讲出的道理才有力量。你没什么力量,就不要去讲什么道理,免得成为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