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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充分的竞争就不应当放开价格
朋友们,又一项改革来了,需要大家掏腰包支持。
10月15日,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将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运输等领域价格改革。咋改革?就是把这些领域作为竞争性领域,放开价格,由市场去调节。那些领域政府定价呢?意见明确,政府定价范围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看到这个消息,本老头下意识地去捂自己的口袋。为啥?因为俺本能地感到这样的改革又要本老汉掏钱了。
朋友您想呀,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运输,哪一样您少得了?须臾不可离哟!您居家要水要电要气吧?您出门要汽油吧?不开自己的车就要付交通费吧?过去这些生活必须品属于国计民生的范畴,国家管制,也就是计划定价。尽管经营者天天嚷着要涨价,而且政府有关部门也经常作模作样搞听证,听来证去结果都是涨价,但不管怎么说,总还是有所节制,政府有关部门也不好意思完全不顾民意只听一面之词。但如今放开了,情况就不同了,人家想涨价就涨价,也不要听证会这块遮羞布了。
有朋友可能会说,有竞争好呀,竞争的结果价格可能涨,也可能降。好比去街上买苹果,你这个摊子三元一斤,他那里两元,好像都差不多,嘿嘿,俺买两元的,这不就便宜了?
朋友们都赞赏市场竞争,觉得充分自由的市场竞争能够为老百姓带来最大的福利。本老头也是市场竞争的拥护者,而且非常坚定。但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充分自由的竞争。可是,我们这里的水电气,还有石油还有交通,是一个什么状况呢?是一种垄断的状况,完全的垄断。不管是谁在垄断,反正是独家经营。
你见过一个城市有多家自来水公司供水么?多家自来水公司的供水管齐刷刷地通到小区来,任各家各户选择?有这样的么?同样的道理,也没有许多电力公司竞争着向居民供电,没有许多燃气公司竞争着向居民供气,没有。出门在外,也没见许多铁路公司发售不同的火车票,没见许多的石油公司相互竞争抢着给司机加油。可能若干年之后会出现这种竞争的局面,但目前没有,而且短期内也不可能实现。因为这里面的竞争成本太大了。
好了,垄断的局面一时打破不了,不是一时,可能长期打破不了,却把价格放开了,会是什么结果呢?用脚趾头想想,都会知道答案!
本老头觉得上述这些生活要素,属于必须品,而且供应有其特殊性,叫自然垄断,其供应的价格就应当有所节制,不应当完全放开。因为不存在市场竞争,就不应当自由定价。
可能还会有朋友说,政府会控制好,在没有形成竞争局面之前,会管制好这些领域的价格,不是有一个反垄断法吗?这个意见里也说到反垄断,放心好了。但本老头不放心。不是对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力不放心,而是对资本天生具有的侵略性不放心。你想呀,人家资本天生就是要赚钱的,过去政府定价,没办法,如今价格放开了,怎么挡得住它涨价?你说反垄断?这不是笑话吗?这些垄断是天然的,又不是我人为的,反什么?
该意见明确,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
好了,还有两年时间。这个意见施行之日,就是水电气等生活必需品涨价之时。朋友们要有点思想准备,不要到时候人家拿着一张单子来问您要钱,您看了半天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