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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收取比例引激辩

(2024-01-23 10:20:27)
与纳入企业扩围和提高收缴效率已经形成共识不同,业界对于是否上调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看法分歧较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按照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分类划定。此前,通常讨论的提高收取比例是指提高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的比例。现行标准(最高收取比例为25%)已经执行了近10年。



为何这一标准多年未变?李小荣认为,可能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宏观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政府在设定目标时更为谨慎,特别是在经济波动和不稳定时期。提高收取比例可能对企业的自主经营和再投资产生影响,政府可能需要综合考虑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发展需求以及维护国有资本合理流转的考虑。



作为提高收取比例的支持方,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认为,伴随国有资本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未来仍有进一步提升相关国企利润上缴比例以及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的可能,继而有助于部分改善财政“紧平衡”的现状。



一些市场机构提出了更加雄心勃勃的政策目标建议。中泰证券指出,如果以2021年国企归母净利润3.4万亿元作为基数,假设未来国企利润上缴比例提高到5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往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比例提高到80%,意味着每年能有1.5万亿元资金用于补充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随着未来国企资产规模增长和盈利能力的持续提升,这一资金规模有望不断增长,面对土地财政退坡带来的财政收支压力,不失为一种破局之道。



不过这并未得到学术界人士的支持。



“有观点主张将最高收取比例提高到30%、40%,我认为不太具有可操作性。”文宗瑜表示,除了少量企业,对绝大多数的竞争性国有企业,如果把收取比例提高到30%,将对企业正常经营产生很大影响,会影响国有企业参与市场化竞争。而且从实践来看,国家已经采用了收取特殊调节基金的方式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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