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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最好小区”的启示

(2015-12-09 09: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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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本报评论员 郑莉娜

 

在小区公共收益分配和使用上,物业方应当自觉接受业委会监督;而业委会也应自觉接受所有业主的共同监督。如果这两点做好了,很多矛盾也就迎刃而解。

 

马上就到年底了,你的“物业费”交了吗?长期以来,物业纠纷起因大多在于物业服务费的涨价及欠缴。昨天,一则“杭州城西兰桂花园明年起补贴业主物业费60%”的新闻让不少人羡慕。

 

兰桂花园之所以能被网友称为“福利最好小区”,要归功于业委会“算盘打得精”。举个例子,小区改成直供自来水,物业就把地下水箱所在的设备房改造成了仓库出租。小区潜力用到极致,经营性的收入就“噌、噌”上去了。根据《物权法》规定,这些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业委会就通过补贴物业费、发放福利等形式让业主拿到属于自己的分红。这样既保护了业主权益、履行了物业管理的责任,也加深了业主对物管的信任。

 

这种信任还源于物管的公开透明。兰桂花园的经验是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清清楚楚,业主都能看得明明白白。相比而言,一些小区物业收费不规范、费用收支不透明,甚至有些物业公司拿着“入不敷出”做幌子,侵占小区的公共收益。业委会“难产”,或者建起来也是形同“摆设”,难以发挥有效作用。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影响百姓生活幸福指数。实际上,在小区公共收益分配和使用上,物业方应当自觉接受业委会监督,让全体业主有账可查;而业委会在代表广大业主行使权利时,也应自觉接受所有业主的共同监督,让大家花“明白钱”。如果这两点做好了,很多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

 

以前开发商建楼盘,会把一部分可供营运的场所和店铺留给物业,物业公司因而有了运营的空间。兰桂花园算是老小区了,能反过来补贴物业费,形成良性循环,一方面当然是经营得好,另一方面更重要的还是有公心。试想,若不是有这样开明、得力的业委会和物管,挣再多的钱也能以各种方式花掉,怎么会轮到补贴业主。当然,现在有些开发商过于功利,直接把一些功能性场所等建成商铺卖掉了,物业公司想要盘活资源也面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只能依靠物业费和停车费来维持运营,而这两项费用往往是引发物业纠纷的主要原因,一旦费用收不上来,一些物业公司入不敷出,难以为继,个别企业只好一走了之。

 

说到底,预防和化解物业矛盾,物管与业主要建立平等契约关系,双方都享有权利也要承担义务。业主有权享受相应的物业服务,同时也要履行按时缴纳物业费等义务。物管则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业主诉求,物管费用也要公开、透明以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两者只有互相尊重、互相沟通、互相信任,才能够创造温馨、和谐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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